“年薪12萬高收入要加税”純屬謠言
權威財税專家:12萬不是劃分高低收入人羣界限
近期個税改革再度成為熱點,針對有觀點稱“年收入12萬元以上被定為高收入羣體,要加税”,多位熟知個税改革的財税專家24日對記者回應説,這一觀點是誤讀,純屬謠言,12萬元不是劃分高低收入人羣的界限。
國家税務總局税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説,被熱炒的“年所得12萬元”概念實際出自我國實施10年的個税納税人自行申報制度。2005年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個人所得税的意見,我國建立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税人自行納税申報制度,12萬元只是2006年起自行申報的收入界限,在當時也不是劃分高低收入的標準,今後也難以成為高低收入人羣劃分的標準。有關媒體“年所得12萬元是高收入者”或“對年薪12萬元的納税人要加税”的説法是一種推演和誤傳。
長期跟蹤個税改革的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孫鋼説,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劃分上,國際上及我國均沒有法律確定的標準,税法上也從沒有確定過高收入的標準。“我國不同人羣和不同地區收入存在差距,高收入羣體和低收入羣體只是相對概念,不是絕對概念。”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説,此次輿論熱點凸顯社會公眾對個税改革的關注和期盼。個税改革方向已經很明確,即要健全個人所得税體系,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税制模式,通過税制設計,合理調節社會收入分配,進一步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税負水平,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徵税力度。個税改革社會敏感度高,改革關鍵要形成社會最大公約數,堅持“開門立法”,制定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方案,有助於提高公眾對税法的遵從度。(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