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信用黑名單也要講法理
近日,一家名為“中國信用黑名單”的網站公佈了4242條網貸逾期學生的個人信息。其詳細程度令人震驚,姓名、照片、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學籍信息、本人電話,甚至父母、同學的手機號全被曬在網上。面對質疑,網站工作人員稱網站僅作為第三方平台,所有信息都是其他網貸公司提供的。(10月26日 新華網)
這樣一份黑名單確實引人注目。從作用上來看,也許,它能夠給信用赤字者產生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如果細細思量,這裏邊可能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如此“一網打盡”的個人信息,貸方是如何蒐集來的?因為,即便是正規銀行,也無需貸款人的學籍信息,為何這份名單裏有學籍信息?更何況,涉事者的同學等第三方,他們與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並無直接關係。第三方的信息都曝光了,那麼個人信息是不是都有被暴露的可能?其次,這家網站的運營模式也是值得我們關注的,如果單純只是為了盈利,那其資質是不是存在問題?
在現實生活中,逾期不還貸款者,各有各的理由,可即使真的惡意欠貸,網貸公司是否有公開個人信息的權利?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5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早已作出明確規定,其執法主體只有人民法院,並且,“民間機構無權制作黑名單,信用評級也不行。”
儘管小微學貸等服務協議裏已寫明:用户的借款逾期的,有權將用户提供的及學貸自行蒐集的用户個人信息和資料編輯入網站黑名單,並將該黑名單對第三方披露(共享),由此因第三方的行為造成用户損失,學貸不承擔法律責任。但該合同明顯違背了有關隱私權的法律規定,當屬霸王條款,它們沒有法律依據。
再退一步講,即使當事人違約且同意公開個人信息,但所公開的信息也應當有限度,只能涉及個人,而不能牽涉其他人。要知道,逾期欠款與公共利益無關,把當事人的父母、兄弟、同學等無關方的信息一併公開,拉來陪綁,侵害了第三方的隱私權。這是一種封建株連思維,與現代法治社會相悖。因此,公佈信用黑名單也要講法理。(歐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