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身城鎮居民並非城鎮化終極目標
城鎮化是拉動農民融入現代化生活的一個重要步驟,但它不能僅僅以農民變身為城鎮居民為終極目標,而應真正讓農民享受到與城鎮居民一樣的“國民待遇”。
河南省政府日前出台《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制訂實施推動非户籍人口在城鎮落户方案,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户。鼓勵各市縣進一步放寬落户條件,凡在城鎮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包含租賃房屋),不受房屋面積限制,均准予入户。
自2013年底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召開以來,在將近3年的時間裏,我國的城鎮化工作進展很快,城鎮化率逐年提高。在這期間,我國户籍制度改革也在不斷推進,很多省市已不再分為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農民改變自己的身份成為城市居民已經很平常。河南省新出台的這項政策,對農業人口落户城鎮提出了更為寬鬆的政策,特別是在城鎮租房也可落户,這一政策創新的步子邁得很大。
河南省政府之所以如此,與該省城鎮化率的提高速度較慢有很大關係。到去年底,河南省常住人口的城鎮化率為46.6%,而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達56.1%。很顯然,河南省在推進城鎮化方面的心情是十分迫切的。
但是,在城鎮租房就能取得城鎮户口,這一政策突破究竟有多少實際意義,卻值得斟酌。目前,我國城鎮的住房租賃市場大多由私人提供,住户的租住難以穩定,房東可以隨時收回,住户也可隨時退房,這使得租住者的居住地難以保持穩定,當他們取得城鎮户籍以後,户籍管理很容易失控。
在城鄉二元分治時期,城鎮户口之所以金貴,一個重要原因是户口上面附着了許多農民得不到的福利。隨着改革開放的推進,特別是市場化的發展,城鎮居民的福利待遇不再是他們的“專利”,農村在發展以後也有了自己的優勢,因此,城鎮户籍的價值已在降低,城鄉之間原來存在的巨大差別正在縮小。同時,城鎮化的推進,必須與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協調,對於像河南這樣的農業大省來説,城鎮化率低一點是很正常的。
長期以來,我們的政府工作習慣了建立在數據統計之上的指標管理,這種管理模式有它的合理性,但若不管本地的實際情況,只是為了提高相關統計指標而出台一些所謂的創新政策,不僅沒有意義,還會助長弄虛作假的不良作風。城鎮化是拉動農民融入現代化生活的一個重要步驟,但它不能僅僅以農民變身為城鎮居民為終極目標,而應真正讓農民享受到與城鎮居民一樣的“國民待遇”。如果説城鎮居民仍有農民難以得到的福利,那麼,政府更應該做的是向農民提供這種福利,而不是以城鎮户籍為條件,繼續讓這種福利只由一部分人享受。(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