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各抒己見:債轉股不是脱困捷徑
■“高負債—債轉股—重新大幅舉債”,這樣的惡性循環不能重演。債轉股只是改革的手段之一,不能將其當國企脱困捷徑,更不能把實現債權轉股權、負債率下降就看作脱困成功
債轉股拉開序幕,一些經營困難、被債務壓得喘不過來的國企鬆了口氣,認為總算等到了“救命稻草”。債轉股客觀上會對困難國企起到緩衝作用,但如果把脱困希望完全寄託在債轉股上,恐怕是想錯了。
上一輪債轉股,的確有個別企業在債權變股權後未同步開展改組改制,股權方難以退出,產能落後且沒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反倒存續下來,影響了市場正常的優勝劣汰。正是吸收以往經驗,此次債轉股特別強調是“市場化債轉股”,不能變成一些企業的“免費午餐”。看看債轉股的“負面清單”——扭虧無望的“殭屍企業”;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債權債務關係複雜且不明晰的企業;有可能助長過剩產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再對照“正面清單”——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先進,產品有市場,環保和安全生產達標。清單講得明明白白:有望債轉股的企業不可能基本面太差。“市場化”的另一層內涵是,自主選擇,政府不搞“拉郎配”、不兜底。債權方會有自己的打算:長期看是否有利可圖?會不會變成虧損黑洞?即使不在“負面清單”內,企業也可能因為發展前景不被看好而沒人選,無法債轉股。
部分企業把希望寄託在債轉股上,還有一種考慮:這麼大的企業運轉不下去了,不債轉股又能怎樣?債轉股是去槓桿的重要手段卻不是唯一手段。最近,既有中鋼集團、雲南錫業等央企、地方國企率先開始債轉股,也有東北特鋼這樣的國企履行破產程序。那種覺得國企不可能破產、地方政府不會真讓企業“出清”的觀點該改改了。對於長期虧損、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殭屍企業”,國家早已明確要“清理退出一批”“依法破產”,這既是去槓桿、去產能過程中正常的市場化手段,也是國有企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
當前我國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總體處在合理區間,其中有少數企業前些年大量舉債擴張經營,在行業週期性波動時出現了困難。市場化債轉股,能夠給這些遇到暫時性困難的企業以調整之機。但是,企業真正走出低谷、回到良性發展的路上,根本上還是要通過全面深化國企改革,“瘦身健體”、提質增效。
只想債轉股而不同步改革是不行的。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是此次市場化債轉股的前提條件。債轉股將與企業改組改制緊密結合、同步推進,調整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形成股權結構多元、股東行為規範、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經營機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光想着借債發展更是不可能的。“高負債—債轉股—重新大幅舉債”,這樣的惡性循環不能重演。此次市場化債轉股做出一系列約束性安排,強調債轉股協議中要對資產負債率作出明確約定,防止企業槓桿率降而復升、再次超出合理水平。這意味着企業是降槓桿的第一責任主體,必須處理好長期發展和短期業績的關係,審慎經營,不可過度負債。
説到底,債轉股只是改革的手段之一,不能將其當國企脱困捷徑,更不能把實現債權轉股權、負債率下降就看作脱困成功。
《 人民日報 》( 2016年10月31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