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中央手握殺手鐧 可將“港獨”掃除立法會
作者:凌德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凌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迴歸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4次對基本法作出解釋。1998年,特區政府着手遣返1000多名港人在內地所生的無香港居留證子女至內地,有4人對此上訴至法院。幾經周折,香港特區終審法院於1999年判港府敗訴,同時稱香港終審法院享有憲法性管轄權。判決一出,香港輿論譁然:如果167萬無居留證子女全部來港,後果不堪設想。特區政府向中央求助,並向人大提請釋法。6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解釋,規定只有出生時父或母已為永久居民的香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權,但居權證亦須在內地申辦。同年12月3日,17人再就居港權問題上訴到終審法院時,法院駁回了上訴,確立了人大釋法的法律約束力。
2004年,香港“反對派”提出在下屆特首和立法會選舉實施“雙普選”。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進行釋法。這表明香港政改的主導權屬於中央。
2005年,香港特首董建華辭職,對於接任行政長官任期是餘下的兩年還是算新的5年任期,香港社會爭議紛紛。特區政府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人大釋法決定應算兩年任期。對此次釋法,香港輿論認為,人大釋法使得香港能迅速確定新的行政長官。否則,一旦進入司法複核,可能久拖不決,在香港政壇掀起滔天巨浪。
2012年,一家美國公司就債務糾紛向香港法院控告剛果民主共和國和中國中鐵公司。香港終審法院就案中涉及的國家豁免問題,主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事後,香港政府表示,終審法院選擇在判決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對香港司法衝擊較小,效果比判決後由政府提請釋法好。
香港迴歸以來,人大4次釋法,使香港內部避免無謂爭拗,彌合社會裂痕,同時也為中央與特區的憲制權力作出明確界定。
“香港01”網站稱,現在來看,梁頌恆、遊蕙禎被剝奪議席,基本上已無懸念。香港政界認為北京如果拿出人大釋法“殺手鐧”,不單把“港獨”派掃出立法會,且會更大壓縮本土激進派的生存空間,勢必影響香港未來政治生態。報道稱,人大釋法內容不僅可能規定《基本法》第104條所指的宣誓次數僅限一次,而且可能就《基本法》宣誓條文作出權威性解釋,把“港獨”派逐出立法會只是第一波。更重要是壓縮“港獨”的生存空間,令他們不能透過立法會平台公然“宣獨”,對近年迅速興起的本土派將是沉重打擊。
香港已經亂了這麼多年,民心思定,民心思安,人大釋法既是中央本來就有的憲制權力,更是香港民意的殷切期盼。中央此時不出手,更待何時。香港《東方日報》3日稱,港人對近年的政治爭拗已非常厭惡,民心思定,眼看“港獨”分子愈來愈放肆,若任由他們胡作妄為,只會禍港殃民,所以“反辱華,反港獨”已成為強大的主流民意。這次案件對香港是一場危機,但只要因勢利導,完全可以轉變成打擊“港獨”直到連根拔起的契機。今年是猴年,面對“港獨”反中亂港的魑魅魍魎,“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正是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