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學生,查麪包師,民進黨好大的官威
台灣聯合報刊發文章指出,一批勞團和工運學生不滿“勞基法”修法,衝進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辦公室要求辯論,遭到警方強行驅離。台“立法院長”蘇嘉全對學生侵犯“立委”個人空間大為震怒,要發表聲明譴責學生,因“在野黨”反對才作罷。民進黨因“太陽花學運”助陣而取得政權,如今卻視學生如寇讎,何其諷刺!
往前一天,則是黃姓麪包師拍到陳水扁散步影片,遭高雄市長陳菊指責為“滋擾”;隨即有高雄國税局和衞生局人員以“接獲匿名檢舉”為由登門稽查,對他極盡行政威嚇,進而導致房東不再續租。民進黨護扁心切自可理解,但對於一名麪包師自發的路見不平,市府卻動用高規格手段進行追殺;曾經身為政治受難者的陳菊,會覺得這樣的作法合乎民主精神嗎?
這兩個事例,與民進黨執政後的諸多“政策髮夾彎”不同,是完全令人無法苟同的事。原因是,這涉及的不只是對特定議題的客觀位置改變,而是民進黨對民主法治主觀信念的扭曲,到了背叛自己、背叛民主的地步。
兩年前的“太陽花”事件,民進黨把學生當成倒馬先鋒,護航他們進入“立法院”佔領議場,導致國會癱瘓長達廿多天,並趁勢以“反中”為名點燃“倒馬”引線。而如今民進黨當局上台不到半年,卻用《服貿協議》同樣的手法偷渡“一例一休”的修法,不讓委員會討論即想徑付三讀。這種作法,與國民黨何異?
更離譜的是,學生當時反服貿如果是伸張正義,為何今天反對一例一休就是惡性抗爭?為何當時學生癱瘓“立法院”被捧為英雄,而今天佔據“立委”辦公室就是無理取鬧?為何當時入侵“行政院”的學生遭驅離就是政府“血腥鎮壓”,而今天學生被拖走就是警察正當執法?
最荒唐的是蘇嘉全,試問,如果沒有太陽花學潮,他何德何能,如何坐上“立法院長”寶座?而如今,他卻過河拆橋,一心想着要逞官威。那麼,戴着“公民不服從運動”冠冕的學運,到了民進黨執政,就只能改當“順從公民”嗎?
麪包師事件的轉折,也如出一轍。依法論法,作為公眾人物及被定罪的卸任元首,陳水扁每天在街上趴趴走,市民在公共場所拍攝他的影像,並不構成侵犯隱私或肖像權。也因此,陳菊指責麪包師“滋擾”,其實是一種政治恫嚇。隨後,市府不過接到一通“匿名電話”,就能連續出動税務和衞生官員上門稽查,將政治恫嚇落實為具體行動。試想:麪包師多日前即報案稱有人在臉書留言恐嚇,警局昨天才約詢嫌疑人;而陳菊的“滋擾説”一出,市府立刻派人上門找碴。公務員如此“訓練有素”聞聲行事,怎不令人咋舌?
就在幾天前,學術界有一場“加害者的過去式與現在式”的研討會,檢討了台灣的轉型正義問題。其中有學者提到,台灣的政治迫害非常“體制化”,“加害者幾乎都是公務員”,但社會大眾卻似乎不太在意。這些評論所言不差,但基本上都在檢討威權統治年代的現象,甚少注意到加害者“現在式”的部分。以稽查麪包師的事件為例,高雄財税和衞生官員的作法,不就印證“加害者幾乎都是公務員”的故事並非全是歷史事件,而是活生生的現在進行式。
政治哲學家漢納鄂倫提出“邪惡之平庸性”的觀點,目的並不只要檢討納粹罪行,也不只為透視極權體制之惡,而在提醒人們切勿沉淪於形式和教條,才不會為邪惡所驅使而不自知。撇開蘇嘉全不談,即使像陳菊這樣有過美麗島政治受難經驗的人,一旦大權在握日久,似乎也會忘記自己曾經遭遇過的不公,也會忘記底層人民渴望的是什麼公平和正義。不管她有沒有下令,高雄公務員提着大刀去鍘麪包師,她不僅塑造了一個“加害者”結構,而且還是發動者。
驅趕學生,查麪包師,雖然不是天大地大,卻看出民進黨基本的民主價值在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