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違停消防車出入口買早餐 12分鐘被罰15萬
華夏經緯網11月4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新北市薛姓男子今年5月底,在汐止消防隊附近買早餐,卻將車子違停在消防車出入口約12分鐘,被勸導還嗆聲、推擠。士林地院認定,薛男涉嫌推擠傷害及妨害公務,判他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新台幣,下同)。
據報道,新北市消防局粉專“新北消防發爾面”5月貼出2段影片,指出一台紅色福斯轎車停在第6大隊社後分隊的消防車出入口,阻礙進出動線;而消防局人員因遍尋不着車主,只好求助警方。
薛姓車主12分鐘後,才拎着早餐從對街走回,因不滿消防人員勸導,竟怒嗆“公務員就可以這樣錄嗎?告訴我你現在在錄什麼東西?”,在被要求檢視行照、駕照時,態度惡劣的回道,“你不要碰我!你憑什麼碰我?”。
影片PO網後引起熱議,網友甚至封他為“早餐哥”。薛男也因推擠、搶奪鍾姓消防員手機,被對方控告涉嫌妨害公務及傷害罪。據《蘋果日報》報道,薛男坦承違停、口出惡言及撥掉手機等行為,不過當天便誠心到警局想和解,沒想到對方竟稱自己受傷,開口要求10萬和解金,他怒道,“這根本是惡意敲詐嘛,從頭到尾就是死要錢”。
薛男之後坦承所有犯行,並以1萬元與鍾姓消防員和解。而士林地院認為,薛男不尊重公務員執行業務的行為,對社會治安已產生負面影響,加上曾有妨害自由案件、屬於累犯,因此依傷害罪、妨害公務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