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的學校操場要讓公眾用得起
上海理工大學近日貼出告示規定,原先免費對外開放的田徑場要開始收費了。收費採用充值卡模式,每張卡110元,進入操場10分鐘以上,就要按照每小時15元的標準收費。此項舉措引起很多家住附近鍛鍊者的不滿。(11月1日《澎湃新聞網》)
隨着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體育運動和健身鍛鍊已經成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不少小區裏僅有的幾個健身器材已無法滿足人們的健身需求,而健身房的收費又太高,普通居民玩不起,於是齊備的大學體育設施運動場地就成了周邊居民運動最合適的選擇。
本來大學操場一直免費對社會開放,現在突然實行有償收費,市民去大學校園跑步要掏錢,這讓用慣免費操場的人不太能接受。大學操場對社會開放,就是要體現大學體育設施的公共屬性,初衷是讓市民可以免費、廉價地用上公共體育設施。每小時15元的收費標準不比市場上的健身房低,很多市民“跑不起”,實質上就是以高門檻擋住市民進入大學校園使用體育設施。
當然,大學體育設施特別是室內體育器材對市民開放之後,確實會造成一定的損耗,存在適當的維護成本,向市民收取部分費用,用於體育設施、體育器材的保養和維護,這本身並無不可。但是收費標準一定要合理,收取的費用只能用於體育器材的維護。而且學生與市民一起使用大學體育設施,維護成本不能全部由市民承擔。
從這個角度説,15元的收費標準是不是過高,有沒有超出維護成本,需要科學地核算。
眼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草案中,規定“國家鼓勵機關、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的文化體育設施向公眾開放”,這意味着鼓勵大中小學操場都將向社會開放。但是,如何開放、什麼時間開放、對市民開放要不要收費、收費標準如何確立等,並沒有細化的方案和規定。換句話説,在實踐操作中,大中小學如果自己自行自由地定價,或者實行高收費對外開放,就可能出現市民用不起的現象,有悖於開放的初衷。
可見,要順利推動大中小學公共體育設施對市民開放,除了有法律依據之外,還需要細化配套規定,使之在實踐中容易操作。(張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