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電動車亂行應有一盤棋意識
昨日起,長沙市公安交警部門啓動為期兩個月的非機動車專用道通行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倡導綠色出行的同時,規範非機動車行停秩序。在施劃有非機動車道的路段,自行車、電動車等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應在距右側道路邊緣1.5米的範圍內行駛。違反以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元罰款;拒絕接受罰款處罰者,可暫時扣留其車輛至指定場所。(11月3日《長沙晚報》)
在長沙騎電動車亂走機動車道,將受到50元的處罰!這對於一些亂穿亂行習以為常的“騎士”來説,無疑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消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有關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顯然,長沙此次開展的為期兩個月的集中整治,實行的是頂格處罰。而且50元也足夠罰得不少人“肉疼”,看來交警部門對於治理電動車亂象真個要揮重拳、下猛藥了。
長期以來,在很多城市,對於電動車違法擠佔機動車道,人們已見怪不怪。尤其在一些交通繁忙的路段,這些“電驢”的“優勢”進一步發揮出來,不僅堂而皇之地在馬路正中亂行,任你喇叭按得山響也無動於衷,而且左搖右晃見縫插針,像泥鰍一般在滾滾車流中鑽來鑽去。一些膽子特別大的竟還逆行,甚至闖紅燈如入無人之境……種種亂象之下,電動車已成各類車禍的肇事“主角”,據長沙交警透露,城區約六成交通事故涉及電動車。
在此背景下,對電動車亂穿亂行的違法行為予以集中整治,無疑顯得十分必要。一些陋習積久難改,唯有轟轟烈烈的集中執法、集中處罰、集中教育,才能形成足夠的聲勢,產生較大的震懾力,喚醒麻木的神經。為此,我們有理由期盼,這次整治能開一個矯正陋習的好頭,至少要讓人們認識到,並不能因為電動車是相對弱勢的一方,就可以理所當然地擠佔機動車道。無論是汽車還是電動車,都應有屬於自己的路幅,不能相互侵佔。只有各行其道才能暢通無阻,這是維護平等路權的基本前提。
事實上,近年來長沙城區通過多次交通整治,參與交通的主力軍——機動車規矩了很多。且不説酒駕醉駕等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已很少見,單説亂穿亂插、亂鳴喇叭、亂停車等過去常見的違法現象,現在也少了很多。這些可喜成果,都有歷次集中整治的一份功勞。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這個道理對機動車適用,對於非機動車也一樣。如果因為電動車的動力相對較小而對其交通違法行為睜隻眼閉隻眼,那實際等於給了它一種破壞規則的特權,這不僅對於其他車輛不公平,而且也會慣壞一批“騎士”,對於進一步提升整個城市的文明素養,都是一個隱形的障礙。
當然,從長遠來看,整治電動車亂行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有一盤棋的整體意識。既要對電動車擠佔機動車道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也要為它留出足夠的路幅,讓所有的非機動車都有路可走。一方面,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對於非機動車道的建設和施劃要有大手筆,要“大方”而不能“小氣”;另一方面,對於汽車擠佔、停佔非機動車道的現象,要繼續加大整治力度,而這又涉及停車場所的加建、道路的擴容等。從這個意義上説,此次針對電動車的整治行動,實際上對於整座城市的交通組織都是一次很好的洗禮,我們拭目以待。(袁雲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