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賊要有良心”?高雄一小偷同超商不偷第二次
華夏經緯網11月5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高雄市許姓男子與友人結夥行竊超商,上月31日才去大小區旗楠路一間超商行竊得逞,11月3日許嫌又再度登門,這次改由同夥友人下手,許嫌辯稱“這間我已經偷過了,我們做賊要有良心,同一地方不能偷兩次”,不過此説詞未獲警方採信,偵訊後依據竊盜罪嫌移送。
大小區旗楠路超商上月31日失竊,店員提供監視影帶畫面報警,事隔3日,52歲許姓男子又夥同友人登門消費,機警店員報警,仁武警分局大社所警察到場逮人,處理警察發現許男很眼熟,經查,正是31日涉嫌偷竊的黃衣男子。
警方調查,許嫌常與陳姓友人結夥偷竊,相互遮掩犯行。許嫌坦承,31日曾在報案超商偷竊刮鬍泡,日前再度上門,再三強調買東西有結賬,“自己有良心,同一地方不會偷兩次”。
大社分駐所長林楓凱指出,許嫌有多項竊盜前科,涉及其他轄區的數起超商竊案,許姓嫌犯昨天沒有偷東西,但他假意購買物品,實則掩護同行友人犯案,還説自己是有良心的小偷,令人好氣又好笑,同樣涉嫌偷竊的陳姓同夥尚未到案,許嫌依竊盜罪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