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易建聯“扔鞋” 能敲開體育仲裁大門
11月2日晚的CBA聯賽第2輪,易建聯在一場比賽中表示“腳部不適”,將聯賽贊助商李寧提供的球鞋脱在場邊;最後經過中國籃協、俱樂部和贊助商多方協調,他穿着自己簽約的非李寧品牌球鞋上場,打完比賽。
這一幕“脱鞋大戲”,其實是商戰的衍生品。在商務開發的過程中,俱樂部、管理機構和運動員之間會產生利益衝突,這就是通常所稱的體育贊助衝突;這起事件表面上看是運動員和所屬隊伍、所屬聯盟之間關於贊助商的贊助衝突問題,實則反映了日益發展的運動員市場和先前的管理模式思維之間的碰撞。
對於易建聯的例子,誰對於這種事件有裁定權?中國籃協有説服力麼?當然,中國籃協是CBA聯賽的主管機構,他們可以對於這個事件定性,給予解決,但多多少少都顧忌了各方面的利益:一方面李寧是聯賽的主贊助商;一方面易建聯的個人簽約贊助商同時贊助了中國國家隊,每年對於中國籃球也給予了許多推廣和物資上的支持,要平衡雙方的關係,着實不易!而如果能夠成立一個凌駕於所有體育協會之上、由專業人士構成的綜合性體育仲裁機構,那麼它在體育領域就有絕對的裁決權。
隨着體育職業化的開展和商業開發的進一步完善,必須逐步推進專業“體育仲裁”的腳步。現在繼續進行的工作是,在各個體育單項協會在和運動員充分協商基礎上,參照國際慣例,制定、修改適合各自運動項目特點的運動員商業活動規定細則、合同。而國家最高的體育管理部門應藉此契機,推進建立中國體育仲裁和調解制度,保護運動員的權益——作為一切職業聯盟主體的運動員權益得到保護,職業化的聯盟就有了一層厚厚的“保護罩”。
易建聯扔下的鞋子,也許是打開體育仲裁製度大門的一塊“敲門磚”。(黃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