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平台審核可申請線上認定 用户身份認證重點
(記者 蔣夢惟 林子)網約車領域又一新政正式頒佈。11月4日,交通部發布的《關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申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今後凡是申請從事網約車的企業,都應該向主管部門提交營業執照及相關認定材料,以證明該企業具備線上服務能力。如果企業未能通過認定,需整改後重新提交材料。
交通部還提出,未來各地可探索通過網上辦理、聯合辦公等多種形式提高審核效率。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指出,規定實施後是否真的能有效管理網約車平台,還有待進一步考量。
《通知》規定,網約車需要提交的線上服務能力材料包括App的信息內容、信息數據交互處理能力等六大方面。具體來看,相關部門還會認定企業是否具有完備的用户真實身份認證管理制度、措施,個人隱私數據保護措施和數據跨境流動情況説明。此外,企業還需説明網約車平台是否具備信息發佈、評論跟帖、動員能力的羣組等功能,企業要保證不應用網約車平台發佈有害信息。
據交通部表示,凡是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企業都應該提交上述材料,地方主管部門在收到材料後,應該在2日內上交省級交通部門,省級交通部門又在2日內將材料再轉交給同級其他部門,各地可探索通過網上辦理、聯合辦公等多種形式提高審核效率。交通部還指出,未來,我國還要繼續建設完善全國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台,統一接入網約車經營者的數據,方便網約車經營者與各城市監管平台的信息交換,並實現相關部門間和各部門內部信息共享,提高服務效率,優化營商環境。
不過北京商報記者查閲《通知》發現,本次規定並沒有對企業需在獲得營業執照後多久之內提交材料做出規定,也沒有對拒絕提交材料、材料認定不合格的企業做出處罰措施,只是在《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不具備線上服務能力的意見告知書》中指出,不具備能力的企業需“按照意見整改,整改完成後重新提交申請”。
對於這種情況,中國汽車工業諮詢發展公司首席分析師賈新光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網約車在中國還是新生事物,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按照原本出租車的方式來管理,本次出台意見正説明政府希望引導網約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但由於此前從未有過類似的管理文件,有關部門也需要循序漸進,因此在懲戒力度上還有所保留。
賈新光表示,未來交通部應該繼續細化規定,對企業具體需要在什麼時間範圍內提交材料、如果材料認定不成功是否影響經營、一直未能認定成功是否有懲戒等方面做出詳細規定。
此外,他還建議,主管部門可以進一步加強協調管理,對於認定成功的企業可以公示白名單,認定不合格的企業則發佈黑名單。
事實上,網約車公司和傳統出租車公司的工商分類並不相同。北京商報記者查閲發現,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北京東方車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易到用車)等多家網約車企業在工商註冊的分類均為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而北京市出租汽車公司、北京北汽出租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傳統出租車公司均在工商註冊為道路運輸業。
賈新光也表示,網約車此前只需要像普通科技服務類公司一樣登記註冊就可以,並不需要再進行服務能力認定,本次規定尚屬首次。他指出,這樣的規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對網約車平台起到約束作用,但要想長期保障網約車健康發展,在出台各項政策的同時,相關執行力度也還需進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