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沙龍:人大釋法本身就是香港法治的一部分
海外網11月8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卻被個別輿論指責為“干涉香港司法獨立”。11月8日,在海外網舉行的金台沙龍上,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信息資料室主任馮鉞指出,這次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並不是干涉香港的法治,反而,人大釋法的次數非常有限,體現出中央對釋法也十分的謹慎。
馮鉞稱,香港法治不光是在香港本地產生和繼承下來的,也包括中央的一些相關的立法。香港迴歸以後,基本法成為香港憲制性的法律,也是香港最重要的法律之一。香港法院使用基本法是在踐行香港的法治,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對基本法進行解釋也是在踐行香港的法治,本身就是香港法治的一部分。
針對香港社會的一些質疑,馮鉞回應稱,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次必要的行使權利被指責為干涉了香港的司法獨立,這是不公正的。他引用了學者的統計,香港基本法160個條文裏面大概超過100個以上在香港法院被不斷的進行解釋,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是非常有限的:解釋的條文也是有限的、解釋的次數也是有限的。“所以從事實上來講,不能説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在干涉了香港的法治,反而體現了人大對釋法的謹慎。”馮鉞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