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電器”遭砸究竟誰該反省?
電吹風、電水壺、燒水棒、電飯鍋……11月2日,成都郫縣團結鎮一所職業學校的運動場上,進行了一場“校園違禁物品清查活動”,這些被學校禁止使用的寢室“違禁電器”,在學生面前被當眾用斧頭敲碎,進行集中銷燬。(11月7日《成都商報》)
學校有規定,學生應當要遵守。在寢室裏亂用電器確實容易給學校帶來諸多安全隱患,尤其是隆冬季節,更容易引發電源線短路和火災事故發生。
應該説,學校也有學校的難處,學生也有學生的想法。在寢室裏用這些小家電,既能給自己生活帶來便利,又能節省一些不必要的費用。面對學校禁令,明的不敢用,就暗自偷着用,白天不能用,咱就晚上用。於是,學校線路不堪重負,潛在的安全隱患可能隨時都會一觸即發。
按説,學校發現學生用“違禁電器”,就應該積極尋求良策才對。既然學校給學生提供食宿學一條龍服務,就應該考慮周全,最大限度地滿足學生生活需求,包括學生要用小家電等。寢室線路負荷承受不了這些小家電,學校就不能另鋪設一個線路,或是設個專門區域,供學生用小家電嗎?如此一來,學生即便住校,也能從中感受到校園的温暖。這興許,還可能成為學校吸納生源的一個有效方式。
可惜,學校不但沒有往這方面考慮,而是一味地堵,將沒收來的“違禁家電”統一銷燬。我們不知道,學校這一做法究竟能起到什麼樣的作用?難道給學生一個下馬威嗎?我看學生不僅未必買賬,而且學校還在自毀形象。
學校本身就是教書育人的地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思想教育工作,才是學校管理者和老師們的標配。與暴力手段不僅是格格不入,同時,也不相匹配。更何況,這些家用電器還是學生家長花錢買來的,也不是繳獲的“違禁品”。學校憑什麼説銷燬就銷燬呢?是不是學校有點權就任性呢?
拿刀剜別人身上的肉是不知道有多疼,假如讓其拿刀剜自己身上的肉時,那才叫一個疼啊!筆者認為,學校砸違禁電器,看似是一場示眾教育,其實質又是一場無能的暴力教育。這樣的舉動,不僅在公眾面前起不到良好的教育效果,相反,還有損學校自身形象。看來,“違禁電器”遭砸,反省的不只是學生,更有當事的學校,以及學校的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