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為“港獨”敲響喪鐘 香港或再起風波
作者:凌德 范凌志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凌德 環球時報記者 範凌志】“10名議員宣誓受質疑,劉小麗是‘高危’對象”,《星島日報》8日提出一個香港輿論關心的話題——除了梁頌恆和遊蕙禎,釋法對其他已經通過宣誓的議員有沒有影響?報道稱,根據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宣誓人若不真誠、不莊重宣誓,即喪失資格。連同梁頌恆及遊蕙禎,至少10名立法會議員在宣誓時曾“加料”或出示道具,包括遭司法複核的劉小麗。建制派要求審視其他議員宣誓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會研究是否有需要就其他議員宣誓行為做出跟進行動。
被指議席“高危”的劉小麗辯解稱,她提倡的是“民主自決”,是追求平等精神,而非“民族自決”中定義“港人高人一等”,認為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並稱自己早在競選時已説過不支持“港獨”。
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焦洪昌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認為,其他數名議員是否會受到影響涉及一個事實認定問題,即當時在宣誓時,監誓人是否認為其宣誓有效,這是關鍵問題。“梁、遊二人在當時就被監誓人宣佈宣誓無效,其他人如果被宣佈有效了,那就不好再回溯。如果當時就被認為宣誓有問題,那就可以適用人大的釋法來加以衡量。”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副會長、時事評論員陳志豪認為,根據人大釋法,劉小麗、鄭松泰等人的宣誓,顯然不符合要求,絕對有法律空間向法院要求解除這些沒有莊嚴依法宣誓議員的資格。
顯然,釋法對“港獨”勢力起到警示作用。《東方日報》8日刊發社論説,人大果斷亮劍,以釋法方式彰顯反“港獨”不含糊、不手軟的決心,為“港獨”敲響喪鐘。釋法釐清公職人員宣誓就職的模糊地帶,既是行使其應有的憲制權力,也符合本港主流民意的期盼。釋法是築起一道堤壩,阻止“港獨”分子進入建制架構,消除堡壘最容易從內部被攻破的危險。立法會若清除這些“港獨”垃圾,面貌將煥然一新。文章同時表示,當然,指望單憑釋法就能“消獨”是不現實的,經過政改惡鬥、“佔領”之亂、旺角暴亂及立法會選舉、宣誓風波,“港獨”已有一定社會基礎,在外部勢力支持下,必然負隅頑抗,未來一段時間香港不可能平靜。
“相信世界上沒有人喜歡吃藥,甚至期望不藥而癒,但病情通常都是愈來愈差,最終到不可救藥的地步,如同‘港獨’思潮對香港是毒瘤,足可以致命,危及國家主權、一國兩制、香港長期穩定發展的根本。”《明報》刊發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的文章説,梁頌恆及遊蕙禎在立法會就職宣誓時公開“宣獨辱華”,這已不是兩個議席的問題,而是大是大非的問題,是“港獨”勢力赤裸裸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原則問題。中央下此重藥宣示最大決心,就是為了堅決向“港獨”説不,從憲政層面不讓“港獨”有任何空間,避免香港再受進一步的傷害。因此釋法不單不是洪水猛獸,而是苦口良藥,是此時此刻的最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