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大元:若否定“一國”,“兩制”也不存在
海外網11月9日電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議案,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憲法、基本法、以及人大釋法之間存在怎樣的關係?對於香港的長治久安有何意義?11月8日,在海外網舉行的金台沙龍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對這些問題做了回答。
如何理解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韓大元認為*首先要有一個共識,基本法是根據憲法來制定的,所以基本法體現了憲法精神,以及中國作為一個主權國家基本制度的安排。*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在特區實行高度自治,但是高度自治的前提首先是“一國”,在這個前提下才有“兩制”。如果否定了“一國”, 那麼“兩制”,包括“港人治港”都是不能存在的。
其次,*即使在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但是香港的憲制不僅僅是由基本法構成的,而是由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的。*香港的法律體系與政治體制不能脱離憲法,應以憲法和基本法為基礎。韓大元提出,在基本法實踐中,有時我們忽略了“一國”與憲法元素,只講基本法,而不講憲法,由此導致基本法理解上的偏差。只有把憲法作為一個國家主權的最高表達和基本法作為基本法律的因素結合起來,才能夠完整地、準確地理解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
最後,韓大元分析,人大釋法當中提出“擁護”以及“效忠”的內涵,是從憲制的角度來加以闡明的,並且通過法律解釋方法具體説明,其解釋過程也體現了憲法原則:進一步明確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央政府下轄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政權機關的性質,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
談到此次人大釋法,韓大元稱,*“港獨”的危害在於挑戰了國家主權,否定了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這一基本憲法制度與基本法的原則。*所以這次對基本法的解釋不僅僅是對宣誓程序性質與程序的規範化,其解釋實際上包含着對國家主權和憲法權威的維護,更明確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這對遏制“港獨”,統一人們對憲法與基本法的認識,塑造法治共識,正確實施基本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