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項化驗”真有必要嗎
據《華商報》昨日報道,家住咸陽市文匯東路的75歲的宋老先生,最近因為上吐下瀉,在咸陽市中心醫院住了兩天院,總費用2733元。讓人吃驚的是,住院兩天間,他竟被做了57項化驗,其中還有梅毒、艾滋病、丙肝、乙肝等檢查。面對“檢查過多”的質疑,該院負責人稱,“醫院所有住院病人都要做相關檢查,主要是為了避免交叉感染,為了保證每個病人的安全。”
“為了保證每個病人的安全”,這話語,簡直讓人不敢反駁,畢竟誰也不願背上一個“影響他人安全”的罵名。即便醫院沒有拋出這樣的“撒手鐧”,也大抵鮮有患者能在辯駁中佔上風。因為在看病這檔事上,外行的患者與專業的醫生之間,話語權是不可能對等的。你説不必做這麼多檢查,他可搬出一百個理由來説服你。總之,按其邏輯,檢查做得再多,都是為患者着想,對治病療傷只有好處沒有害處。
這樣的説法,乍聽似乎有些道理,畢竟沒有哪個患者會跟自己的健康過不去。可是,這些檢查可都是要花患者的錢、費患者精力的。試想,如果不需花錢,那麼家裏的水龍頭一年四季水流不斷,也是好處多多,至少可設置成一道人工泉流;如果不需耗時間精力,那麼一個學生將一個單詞抄寫一萬遍也沒害處,還鍛鍊了耐心。醫方的説法,顯然經不起推敲。
事實上,過度檢查的本質,就是醫療效率的低下。本來一兩項檢查就能找出病因,非得做幾十項檢查,這不是效率太低、醫技不精麼?對於儀器檢查的過度濫用,不僅增加了患者負擔,讓醫生產生惰性和依賴心理,而且因為花費太高,勢必嚇得其他一部分患者不敢踏進醫院門,從而錯失檢查和救治的機會。這樣的結果,相關醫院想到了沒有呢?對於過度檢查,實在不能讓它在漂亮語言的遮掩下大行其道,而是需要監管部門下狠手整治。(袁雲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