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兼職更需保證機會均等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公辦廳印發了《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如《意見》所指出的,目前增加科研人員收入水平主要有三條途徑:提高科研人員基本收入水平;通過財政科研項目予以激勵引導;鼓勵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獲得合理收入。在現實中三者之間並不始終平衡。這些年來,由於政府加大對高校和科研機構的財政補貼,科研項目的吸引力越來越大,而科研人員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現實經濟效益的能力並未同步提升,這就使得科研隊伍中“唯課題”現象越發突出。儘管課題項目種類繁多,但數目畢竟有限,這些項目最終往往成為一些知名專家、學者的囊中之物,而初入學術圈的青年科研人員則無緣問津。“唯課題”現象造成了科研隊伍中收入懸殊愈發嚴重,一些青年科研人員迫於經濟壓力甚至離開科研領域,令人倍感惋惜。
《意見》所列條目甚多,不過其中心意旨相當明確,即平衡科研人員收入,並促其增收、創收。特別是其中的第三條和第六條。第三條規定:“把教學業績和成果作為教師職稱晉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據。對專職從事教學的人員,適當提高基礎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的比重,加大對教學型名師的崗位激勵力度。”第六條規定:“允許高校教師從事多點教學獲得合法收入。高校教師經所在單位批准,可開展多點教學並獲得報酬。鼓勵利用網絡平台等多種媒介,推動精品教材和課程等優質教學資源的社會共享,授課教師按照市場機制取得報酬。”允許提高教師教學業績在考核中所佔比例,不是因為相關部門評價教師能力的標準發生變化,而是由於它們切實地考慮到部分教師的困境。這部分教師因不具備前期科研鋪墊,逐漸將工作的重心移置到教學之中,隨着工作經歷的延長,他們申請科研項目的難度越來越大,而現實經驗也告訴我們,教學工作對高校而言具有何等重大的意義,為此,提高教學業績比重才能挽留這批處境頗為困窘的教師。在《意見》推出前,相關部門顯然經過了多方考察和了解,熟知地方科研院所的現狀。第六條允許教師兼職兼薪的規定,被許多科研人員譽為“強心劑”,因為對初入科研圈的人來説,最難熬的就是這段與項目無緣的初期,如果允許科研人員用自己所學知識兼職,既能為社會創造價值,又能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助其順利通過過渡期,這對科研人員而言顯然是巨大的福音。
《意見》理念雖好,可在實際操作中是否可能產生一些問題呢?筆者認為可能性相當大。如同申請項目時高校評委會會在不知不覺間根據申請人的資歷、威望論資排輩一樣,如果地方院校和科研機構將《意見》中的兼職視為“榮譽象徵”而不是“扶助手段”,就極可能參考評選項目的辦法,根據申請人的科研經歷、教學資質等硬性條件甄別選拔,最終將好的政策貶低為一種形式主義的表彰儀式。不得不承認,不少高校和科研機構已陷入了這種怪圈,即手中資源、機會豐富的專家更能方便地爭取到新的資源和機會,從而繼續拉大科研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
因此,在落實《意見》過程中,如何保證機會均等,特別是如何有所傾斜地照顧真正需要政策扶持的對象才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路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