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公佈黨公職募款制度 主席每年責任額1千萬

華夏經緯網11月10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為維持黨務正常運作,中國國民黨中常會9日通過黨公職人員募款責任額實施辦法,黨主席募款額度每年1000萬元(新台幣,下同),“直轄市長”200萬元,中常委100萬元,區域“立委”50萬元。
據報道,國民黨中常會昨天下午通過募款責任額,將所有黨公職分為26個類別,上至黨主席,下至鄉鎮市代表會副主席、鄉鎮市長,各有不同責任額。
黨主席每年責任額1000萬元,副主席合計1000萬元,“直轄市長”200萬元,中常委、直轄市議長、縣市長100萬元,義務執行長、區域“立委”、“直轄市”副議長、縣市議長、地方黨部義務副主委50萬元,不分區“立委”除每個月上繳10萬元,每年募款責任額30萬元以上。
國民黨表示,黨公職募款制度從黨主席到區黨部主委、從“立法委員”到鄉鎮市區代表會主席,均規範一定的募款責任額度,每年度所募得的金額完全依照“政治獻金法”規定處理。
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呼籲所有黨公職人員共體時艱、救亡圖存,為國民黨的永續發展貢獻一己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