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墜枯井,掘地救援後當有絕地反思
“掘地三尺”,已是極言鬥志和決心了。那掘地三十尺,一百尺呢?日前,河北蠡縣的6齡童聰聰墜入40米枯井,當地動用各種力量掘地救援。
一個北方寒冬曠野裏的枯井,井口只有30公分,最初救援設備和資源有限,施救難度不難想象。截至9日14時的消息,“距井底約2米”,整體救援進入最後衝刺。幾天來日夜關注營救進展的人,都願為聰聰、為這個家庭祈福,願孩子生還。
跳出個案,從這些年發生的墜井事件來看,我們在掘地營救之餘,更需要絕地反思,並進行制度性補救。災難有意外,卻並非全是意外。此次聰聰不慎墜落枯井,就暴露了廢井“回填”和“示警”雙重責任缺失的人為管理漏洞。
受害者或許隨機,但如果一個枯井廢棄5年,竟一直未回填,無警示,那麼悲劇的發生就會成為必然。以關鍵詞“墜井”進行搜索會發現,從城市到鄉村,從地熱井、管道井到無窨井蓋的下水井,墜井“意外”接二連三。這些意外有一些共同點,就是管理方失職,疏於排查檢修,無警示防範標誌,直到井口變成“虎口”,吞噬掉一個個無辜生命,很多還都是好奇好動的幼童。
或許你會説,聰聰的父母也有責任,當然,我們不否認,他們沒有看護好孩子,但墜井事件的發生又不完全是他們的責任,甚至更大的責任不在他們。因為那口荒廢了5年的枯井,不僅沒有警示標誌,沒有回填掩埋,而且早已被浮土遮蓋。那麼,誰該負責枯井的管理呢?城裏鄉下,街頭田間,還有多少這樣的枯井?墜井事件發生後可有人為此負責?責任又如何劃分,追責力度如何?有沒有補救措施?能否終結墜井風險,正取決於如何回答上述問題。□李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