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雙11”應成為對消費者的感恩節
11月11日原來是“光棍節”,一些校園“單身狗”寂寞無聊,才突發奇想為自己創立了這麼個節日。據説此節最初源於南京大學,隨後擴展到南京各高校,進而傳播到各地各大學,算是校園趣味文化的產物。
然而好景不長,這個特殊有趣的日子就被電商霸佔了,把它改造成了購物狂歡節。從最初由淘寶一家發起,到如今電商全線火拼;從最初少數人“敗家”,到如今全民“剁手”;從2009年5000萬元的銷售額,到2015年銷售額突破1200億元……這真是一個奇蹟,連李克強總理都盛讚它“創造了一個消費時點”。
當購物節的喧囂掩蓋了“光棍節”的趣味,人們便對“雙11”有了更多的想法和更高的要求。“雙11”儼然已成為一個節日,可這個節日似乎缺少點什麼。缺少什麼呢?缺少文化內涵。節日之所以成為節日,關鍵在於它有文化,這是一個節日長盛不衰的保證。譬如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無不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藴,這些節日就是中華文化的組成部分。
“雙11”購物節的主題是消費,消費不只是經濟層面的東西,在全民“剁手”、電商數錢這番熱鬧喧囂的背後,還應該有消費文化,而不應該只是“物慾橫流”。對於“雙11”消費文化的主軸,每個人會有不同的想法,我的意思是,“雙11”應該成為商家對消費者的“感恩節”。
企業要生存發展、做大做強,政策環境很重要,體制機制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消費者的支持。從某種意義上講,消費者是企業家的“衣食父母”,正如我們要對父母感恩一樣,企業也要感謝消費者選擇了你的產品和服務。“雙11”購物節的開創者、引導者馬雲就説過:做企業,必須要對消費者和合作夥伴有敬畏和感恩之心,要堅信消費者的“知商”遠遠高於你。
這話説得真好。“雙11”應該是商家對消費者表達感恩的日子。打折促銷是一種感恩方式,但你顯然不能虛標原價,不能以次充好,更不能兜售假冒偽劣,總之不能把“感恩”變成“忽悠”,要堅信消費者的“知商”遠遠高於你。有感恩才會有敬畏,有敬畏才會有誠信,有誠信才會有發展。當文化內化為商業道德,外化為企業行動,這不僅是消費者之幸,而且是企業之幸,更是市場經濟之幸。
我們需要有文化內涵的市場經濟,需要一個有文化內涵的節日鑲嵌在市場經濟之中。“雙11”可否擔此重任?且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