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修改對華反傾銷法 變相延續替代國標準
歐委會違背規則 老做法變相延續
替代國標準“借屍還魂”需警惕(熱點聚焦)
本報記者 邱海峯
11月10日,商務部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針對近期國內外社會密切關注的經濟話題,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作出回應,其中包括歐盟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修改法律、中美貿易及鋼鐵產能過剩等問題。
“替代國”方法應全面終止
還有1個月,《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部分條款就要到期,屆時歐盟須終止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歐盟委員會(歐委會)9日邁出了修改立法的第一步:向歐洲議會及理事會正式提交修改其反傾銷法律制度的提案,以履行其根據議定書第15條規定所承擔的義務,但仍試圖確保自身的貿易救濟能力。
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但部分世貿組織成員認為中國不是市場經濟體,中國出口產品對其它市場經濟國家享有“不公平”價格優勢,因此在反傾銷調查時往往使用參考第三國價格的“替代國”做法。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協議,“替代國”做法將於12月11日到期。
15年來,已有澳大利亞、新西蘭、瑞士等80多個世貿組織成員放棄對華“替代國”做法,但美日等國仍舊堅持,而歐盟則在研究對策,希望在過渡期結束後能採取新辦法保護自身產業利益。
對此,沈丹陽指出,在履行中國加入議定書第15條義務問題上,中方的立場是明確的、一貫的:15年過渡期結束後必須取消反傾銷“替代國”做法,這是世貿組織成員必須遵守的國際條約義務。
沈丹陽表示,中方認為,提案取消“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體現了歐盟履行第15條義務的意願,中方對此表示肯定。但中方感到遺憾的是,歐委會提出的新方法以“市場扭曲”的概念和標準替代“非市場經濟”的概念和標準,並沒有從根本上取消“替代國”做法,只是在變相延續原有做法而已。這一方法既沒有全面徹底地履行議定書第15條的義務,也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
商務部指出,中方強調三點原則立場:一是必須徹底履行義務,即第15條日落條款全面生效,“替代國”方法應全面終止;二是要科學公正,新的標準和方法應該公正、合理、透明,不能形成新的歧視;三是到期後應完全按照WTO規則採用一般反傾銷方法,不應變相延續“替代國”方法。專家指出,需警惕12月11日之後,歐盟仍以“特殊市場情形”為藉口使用外部參考價格,讓替代國標準“借屍還魂”。
“中方希望歐方在第15條問題上信守承諾,按期、全面、徹底地履行義務,維護中歐經貿關係的健康發展。中方也將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權利,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沈丹陽説。
中美之間利益大於分歧
關於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是否會引發對中美貿易前景的擔憂,沈丹陽指出,中美兩國擁有廣泛的共同利益,發展長期、健康、穩定的中美經貿關係,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隨着經濟全球化不斷深入,中美兩國開展互利合作的領域不斷拓展,基礎更加牢固,已經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交融格局。
沈丹陽表示,我們相信,無論誰當選美國總統,中美兩國共同利益大於分歧的格局不會改變,中美兩國工商界繼續深化互利合作的願望也不會改變。我們願意繼續與美方合作,推動互利共贏的中美經貿關係穩定健康發展。
商務部指出,其實中美的經貿關係不僅包括貿易,還包括投資合作。比如中美投資協定談判,目前中美雙方正積極推進雙邊投資協定談判。10月31日到11月6日,第31輪談判在華盛頓舉行,雙方繼續就文本和負面清單進行深入磋商。中美雙邊經貿工作還在正常推進,繼續朝着健康發展的方向努力。
鋼鐵貿易問題是全球性問題
針對當前全球鋼鐵領域存在的問題,沈丹陽指出,有關鋼鐵貿易,中方一再在各種場合重申和強調了我們的原則立場,鋼鐵貿易問題不是中方的問題,而是全球性的問題。同時,鋼鐵貿易問題看似是貿易問題,實際上不是貿易問題,而是一個關於產業和產能過剩的問題。因此,探討、解決這些問題必須由世界各國從全球產能的角度共同努力。但遺憾的是,現在一些國家提出所謂解決的方案、方法並不是從這兩個角度展開,而是一味指責中方,試圖從貿易的角度找到解決辦法,這是行不通的。
“此外,有一些國家在全球解決方案未達成的形勢下,單方面出台了一些針對中國鋼鐵產品的貿易保護措施,這些做法是不合適的。”沈丹陽表示,中方仍然認為,在當前全球鋼鐵產業面臨困境既有周期性原因、也有結構性問題的形勢下,最佳解決方法應該是各國協同應對,加強經貿合作,而不是頻繁採取貿易保護措施或者採用其他不利於解決問題的方法。
商務部強調,我們希望各方都能夠切實遵守G20杭州峯會上各國領導人關於反對貿易保護主義的共識,為促進全球鋼鐵業復甦和改善全球整體貿易環境,承擔起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