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須建立常態化退出機制
雖然退市機制還不完善,並且時常遭遇詬病,但滬深股市上市公司退市,至少是有章可循的。然而,新三板公司如果退市,情形則完全不一樣,新三板還沒有建立常態化的退市機制。毫無疑問,這是新三板制度建設的一大短板。
2013年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不過356家,到2014年底即達到1572家,而到了2015年末,掛牌企業數量飆升至5129家,而截至今年9月30日,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達到9122家。數據表明,這幾年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出現暴漲態勢。
與目前滬深股市3054家上市公司相比,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已經走在了“前頭”。不過,新三板制度建設卻任重道遠。比如,因為沒有推出退市機制,新三板公司退市或掛牌顯得雜亂無章。
統計數據顯示,從2007年至今,新三板摘牌企業數量共有63家(包括老三板),其中發生在2012年及之前的有8家,發生在2014年的有16家,發生在2015年的有13家,2016年至今有26家。總體而言,新三板摘牌數量呈現不斷上升趨勢。
就今年而言,相關企業摘牌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門。有因“企業自身發展需要”主動摘牌的;有因自身經營出現問題主動申請摘牌的;有因被滬深上市公司吸收合併摘牌的;有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而被強制摘牌的;也有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主動申請摘牌的。整體而言,除了被上市公司併購外,其他新三板掛牌企業摘牌的主要原因都出在企業自身。
今年除了上述26家企業已從新三板摘牌外,另外還有8家企業已經發布了申請摘牌的公告,在今年剩下的幾個月時間裏,或許還有新三板公司申請摘牌。即使從目前的情形看,今年新三板摘牌公司亦不是小數目。
眾多掛牌企業棄新三板而逃,實際上説明了新三板本身的吸引力不足,從側面也説明了新三板准入門檻問題。比如,某些企業摘牌的主要原因是“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這在A股市場是非常罕見的,但卻在新三板變得常見,背後則是掛牌企業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
由於新三板掛牌企業的相關股份是可以流通的,這也意味着,一旦相關企業主動摘牌,買進其股份的投資者或將產生嚴重的損失。而如何保護這些投資者的利益,是新三板摘牌公司必須面對的話題。筆者以為,對於摘牌的企業,應該建立起股份回購制度。由相關企業以相應的價格回購投資者手中的股份,如此才能保護這些投資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新三板回購機制的建立,也將對欲掛牌新三板的企業形成一種震懾作用。盲目掛牌新三板,或將付出嚴重的代價。
當然,基於新三板掛牌企業退市的無序亂象,建立新三板常態化的退市機制已變得時不我待。什麼情形下掛牌企業應該退市或摘牌,該走怎樣的程序,投資者利益如何保護等,顯然都是退市機制不容迴避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