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新居被拆遷”拆掉公信和民心
合新村所處的地理位置優越,東面是嵊州國際會展中心,北側穿過楊港路便是嵊州市人民醫院和一所雙語學校。這麼好的城市配套,剛安置到這裏不久的合新村村民很多還沒有來得及享受到。今年8月,不少合新村的村民接到通知,他們剛被安置不久的區域,將要進行城中村改造。有村民説:“我們住進來還不到10個月。” 也有村民告訴記者:“我住進來只有四個多月。為什麼剛造好沒幾個月,又要拆了?”(11月14日新華網)
整齊劃一的四層洋房、通透的玻璃窗、寬敞的樓前庭院,想着建的新房要住上幾代人,村民自然下了血本、有的幾乎花掉半生積蓄裝飾自家宅院。就是這種“內外俱佳”的住宅,卻只住了幾個月就要被拆掉,村民心疼,觀者納悶。然而,當地政府卻不心疼,反而志得意滿:“根據我們的城市規劃,整個城市往南移……這屆政府五年內完成城中村改造。”並且規劃局負責人坦言,合新村的城市改造超出預料:“現在新的一屆領導,説是要把核心區範圍內的大部分城中村都要改造掉。五年前的眼光和現在的眼光完全不一樣。”
誠然,嵊新區域協同發展,提高城市改造效率,是一件好事,但也是牽涉到城市規劃、居民生活、社會穩定的大事,應及早謀劃佈局、科學規劃,而不是一屆領導一個規劃,一拍腦袋一個想法,規劃跟着領導跑,羣眾跟着受折騰。如果一句“以前的規劃目光短淺”就輕飄飄帶過,罔顧民意,一意孤行的“權力規劃”不能得到遏制,也沒有人為此負責與反思,今天的規劃未必不會在將來被一筆勾銷!
我國《城鄉規劃法》規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可見城市規劃應合理配置資源,優化投資結構,而力克重複投資,浪費公帑則是城市建設發展的重中之重。規劃反覆無常,勞民傷財,缺乏穩定性、延續性和預見性,不僅違背了法律規定,更損害政府公信。
常言道,安居方能樂業。在國人心中,房屋不單是日夜牽掛、成家立業的固定資產,還是生活穩定、家財興旺的代名詞。儘管拆遷有國家補償,但村民為此投入的數年時間、精力以及對和美生活的嚮往如何補償?村民説:“個人的財產浪費了,國家的財產也浪費了。説土一點,這是作孽啊!”村民的話雖然質樸,卻一語中的,國家的資金、村民的心血若被毫不在乎地拆為一片瓦礫,拆掉的不僅僅是一幢幢新屋,還有政府的信譽和村民的心,當地有關部門必須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