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誤射雄三導彈案:遇難船長家屬獲賠3484萬台幣
中新網11月16日電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台灣海軍雄三導彈誤射漁船案,台當局“法務部”表示,被害的船長黃文忠家屬請求賠償,已與防務部門達成協議,防務部門上月決定賠償船長父親、妻子及3個子女共5人包括喪葬費、精神慰撫金、船隻損害、勞動損失等項目共計3484萬餘元(新台幣,下同),是今年最大金額的公賠案件。
雄三導彈誤射事件,發生於今年7月1日,台灣海軍金江艦因誤射雄三導彈,擊中高雄籍漁船翔利升號,造成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黃的兒子及2名外籍漁工受傷。
高雄地檢署調查認定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導彈中士高嘉駿3人涉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3人,全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事發後,黃文忠的父親、配偶、2個兒子、1個女兒共5人向台灣海軍司令部請求賠償,求償項目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勞動損失及漁船的損失,雙方經協議,防務部門上月6日同意賠償黃家3484萬餘元,並已於本月11日獲台當局行政機構核定。
“法務部”表示,今年1至11月,台當局辦理公賠案件共20件,賠償金額高達9996.0625萬元,其中防務部門公賠5案,共賠償7200多萬;5案中,以11月的雄三導彈案賠償3484萬餘元最高,其次是台灣陸軍撞傷前籃球運動員王耘寰成殘公賠2473.2858萬元。
“法務部”表示,公賠案件“法務部”今年預算僅編列4099萬餘元,但今年迄今已賠近億,不足的金額將向行政機構申請第二預備金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