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火燒車案:已和解的亡者可獲賠143萬人民幣
中新網11月16日電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7月19日大陸游客團在台發生火燒車事故,台當局交通部門16日説明罹難者保險理賠情形,在陸委會等部門與各承保保險公司密集溝通、協助下,對於理賠應備文件齊備罹難者家屬均已完成理賠匯款作業,達成和解的每位罹難者可獲得新台幣664萬元(約為143萬人民幣)理賠金。
台灣交通部門指出,24名罹難陸客中,計有23人與業者達成和解,每位罹難者可獲得包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客運業乘客責任保險”、“客運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及“旅行業責任保險”等保險在內總計新台幣664萬元的理賠金。
前述達成和解的23名罹難者家屬理賠作業,除有1名罹難者因請求權人文件未齊備尚未理賠外,其餘22位罹難者家屬理賠所需文件經海基會完成驗證後,已由各承保保險公司於本月上旬陸續完成匯款,尚餘1名罹難者家屬因欠缺相關理賠文書數據,致保險公司尚無法完成匯款,台灣交通部門已責成“觀光局”持續協助處理,取得文件並經文書驗證後,保險公司即可續辦理賠匯款事宜。
另1名罹難者之請求權人雖未與業者達成和解,仍由保險公司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部分先行賠付新台幣200萬元。
針對火燒車事故導致多人罹難,台灣交通部門重申遺憾與哀悼,將持續建構安全可信任之觀光旅遊環境,也會充分保障遊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