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放寬台灣律師執業限制 國台辦:秉持兩岸一家親
中國台灣網11月16日北京訊(記者 王思羽)針對司法部近日宣佈進一步放寬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一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今天舉行的例行發佈會上指出,這是大陸方面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對台灣同胞訴求的積極回應。我們相信,此舉將有利於台灣法律界人士進一步參與兩岸有關法律事務的服務市場,融入大陸法治發展進程,服務枱灣同胞。
馬曉光介紹,近日,司法部決定擴大取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涉及台灣居民、法人的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在2008年已開放涉台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台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程序的案件,開放範圍擴大至五大類237種民事案件。有關具體情況,司法部11月14日已發佈新聞稿予以説明,請大家參閲。
馬曉光指出,這次進一步擴大開放,是大陸方面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對台灣同胞訴求的積極回應。我們相信,此舉將有利於台灣法律界人士進一步參與兩岸有關法律事務的服務市場,融入大陸法治發展進程,服務枱灣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