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萬以上豪車零售或加徵10%消費税
原標題:120萬以上豪車考慮加徵10%消費税
消費税改革小步快走,下一步改革對象或是豪車。
11月15日,一位消息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相關部門正考慮在保留現有生產、進口環節徵收消費税的基礎上,對售價120萬元以上的汽車加徵一道消費税,徵收環節為零售環節,徵收税率或為10%。
中華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平行進口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雙良對本報表示,目前財政部、税務總局等幾個部門正在就推進此事開展工作,但豪車的具體起徵標準和調整税率還不清楚。
豪車零售環節加徵消費税
1994年消費税開始施行時就包括汽車税目。2006年消費税改革中,汽車消費税有所調整,乘用車氣缸容量大於2升的税率有所提高。現行的小汽車税目分為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兩類。
其中,乘用車氣缸容量越大,徵收消費税的税率越高,税率範圍為1%~40%。氣缸容量在4升以上的乘用車,將適用最高40%消費税税率。中輕型商用客車適用5%的消費税税率。徵税環節在生產和進口環節。
上述消息人士表示,目前官方的考慮是零售環節再對豪車徵收一道消費税,這樣做的目的是合理引導消費,同時也能增加財政收入,為消費税改革中將徵税環節後移到零售環節探索經驗。目前討論中的豪車起徵標準是120萬元,徵收税率為10%。
財政部前部長樓繼偉曾撰文指出,這一輪將調整消費税徵收範圍,優化税率結構,改革徵收環節和收入分享辦法,增強消費引導與調節功能。將消費税徵收環節由生產、進口環節,調整為零售、批發環節是此次消費税改革一大方向。
上述消息人士稱,消費税徵税環節改為零售環節,好處是可以對商品最終售價徵税,税基明顯擴大,可以增加財政收入,合理引導消費,但弊端是徵收管理難度大。這次相關部門可能以豪車為突破口,在零售環節加徵一道消費税,因為中國4S零售店相對煙酒等零售店來説並不多,容易管控。這將為下一階段其他税目徵收環節後移提供經驗。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鬍怡建對本報表示,從消費税改革來看,將徵收環節由生產、進口環節改為零售批發環節是大趨勢,至於是否會在保留生產環節徵税後,然後在零售環節再徵一道税還有待探討。
“如果是針對120萬以上汽車在零售環節再徵一道消費税,目的是抑制高消費,但也會給社會傳遞一個信號,即未來政府是否還會對其他奢侈品零售環節再加徵一道税。”胡怡建稱。
劉雙良表示,如果對豪車加徵消費税政策落地,可能在之前會掀起一股小的消費潮流,但不會出現2006年的汽車搶購潮現象,因為現在消費環境已經變了,消費者對購買豪車更趨於理性,覺得合適才會買。而對平行進口車而言,大部分售價集中在100萬左右,這一政策不會帶來太大影響。
財政部數據顯示,今年1~9月,國內消費税7953億元,同比增長0.4%。
消費税改革調整將持續
消費税改革是這一輪財税改革的重要內容。消費税擴圍也成為業內共識。
這一輪消費税改革在2014年底啓動。2014年底,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取消汽車輪胎、酒精等消費税税目,此後三次上調燃油消費税,對電池、塗料新開徵消費税,再到提高捲煙消費税,直至近期化妝品消費税調整。下一步消費税税目和税率還將調整。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張學誕曾告訴本報記者,目前消費税未將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納入徵收範圍,比如大型機動車、洗滌用品、農藥、塑料袋、一次性包裝物、破壞臭氧層化學品和電子產品等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部分高檔消費品,例如購買(租賃)私人飛機、高檔服裝、高檔木材傢俱(如紅木傢俱),以及屬於娛樂的部分高檔消費行為也未被納入徵收範圍。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部教授馮俏彬曾對記者表示,未來高檔類的服務如高爾夫球場、高檔美容、私人飛機等應該納入消費税徵收範圍,而像煙類和茅台等高檔酒類消費税税率也有提高的空間。
目前消費税屬於中央税種,隨着今年營業税改增值税全面推開,地方主體税種營業税徹底告別歷史舞台,地方政府喪失了主體税種。目前有一種方案是將消費税由中央税調整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税種,徵税工作可以交給地方税務局。
不過,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税收系主任朱為羣認為,消費税成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種是一種可選擇方案,但這需要在中央和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清晰後,結合增值税分享比例、環保税等税種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