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説的“紅旗法案”是什麼?
今天上午,一眾互聯網大佬現身烏鎮第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其中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的演講引發眾多關注。除了提出“未來30年屬於用好互聯網技術的人”,馬雲還拋出一句沒有被媒體列入標題、但可能更具價值的觀點——他以《紅旗法案》為例,説明監管創新的重要性。
馬雲説,汽車發明的時候,英國通過了一個《紅旗法案》,規定一輛汽車要3個人開,其中1個人必須步行在車子前舉着紅旗,車子不能超過紅旗,因為沒有看清汽車發展的未來,英國失去了汽車工業發展的機會。像這樣的《紅旗法案》,如今在全世界各國依然存在。
馬雲舉的這個例子,對世界汽車史可謂影響巨大。19世紀,汽車在英國開始流行。1865年英國議會通過了一部《機動車法案》,後被人嘲笑為《紅旗法案》。其中規定:每一輛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必須由3個人駕駛,其中一個必須在車前面50米以外做引導,還要用紅旗不斷搖動為機動車開道,並且速度不能超過每小時4英里(每小時6.4公里)。
這部法案直接導致一個結果:讓汽車等於於馬車,也扼殺了英國在當年成為汽車大國的機會,隨後,汽車工業在美國迅速崛起。
馬雲舉這個例子,意在説明,技術創新的同時,政策和規則的制定也應當隨之創新。
馬雲同時還補充説,電是歐洲發明,但是真正的成功卻不是在歐洲,而是美國抓住了機遇普及應用,成為能源時代的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