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炒作當知恥惡俗必須剎
近一週,某演員“出軌門”事件持續發酵——與某女演員酒店共度四小時,卻回應“雙方只是正常地溝通劇本”等戲碼不斷上演,成為不少人茶餘飯後的話題。
此前,某知名演員發佈聲明稱“無法容忍惡意背叛婚姻、破壞家庭”,解除與妻子的婚姻關係,同時解除其經紀人職務,長達兩個月的離婚大戰隨之打響,網絡關注熱度居高不下。11月2日,某導演帶人到妻子住宅逼其籤離婚協議,並將對方手機搶走、大門砸壞,迅速引發關注。
現在看來,這三起明星婚姻事件還真是無縫銜接。身在其中的主人公無論是被點贊還是捱罵,都收穫了不少的關注和大量新聞報道,不管其本意如何,不管公眾是否質疑其炒作,他們都收穫了一場真正的炒作所能帶來的一切。
不知從何時起,對一些演藝行業的從業者而言,自身職業素質和才能不再是追求的第一位,“有名氣”變得比什麼都重要。為了“名”,一些藝人可以穿得很少或者刻意裸露,可以把個人隱私拿出來宣揚,可以把情感糾紛拿出來展示,可以把家庭矛盾拿出來炒作。有些藝人選擇了惡俗炒作,提供自身所有的一切作為娛樂生產資料,似乎在他們看來,只要熱度上去了,作品的質量又算得了什麼呢?
確實,知名度的力量是不可忽視的。現實中,有的人憑藉惡俗炒作變得“紅”,只要有爆點,不説紅得長長久久,至少變得廣為人知是不成問題的。這些人嚐到了甜頭,變本加厲地爆出惡俗新聞以獲得名利,那些羨慕的人又紛紛效仿之。你方唱罷我登場的明星惡俗新聞似乎成為娛樂圈的“常態”,花邊新聞總是比作品的消息多。
人性包含獵奇心理,惡俗炒作如同特意包裝定製的產品,指向明確地戳中這部分心態。其實,情感糾紛、離婚案件在生活中並不少見。民政部公佈的《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5年中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384.1萬對,家庭糾紛案件保持高位運行,離婚官司佔多數。但較之普通人,一些明星的家庭糾紛案件因自身知名度而引人注目,但公眾若專注於此,談何從文藝作品中獲得享受、提高素養,充其量只是“腦殘粉”罷了。
惡俗炒作的傷害是雙向的,既傷害社會公眾,也傷害其他演藝事業從業者。惡俗炒作所帶來的高度關注對兢兢業業、致力於提高自身職業素質的藝人是不公平的,甚至對文藝形成了一種整體矮化,“貴圈真亂”幾乎成為一種社會判斷。就像著名演員李雪健在某次採訪中所説:“文藝圈沒了,都成了娛樂圈,出個壞事就上頭條,那麼多好事怎麼不上?”
明星炒作亦當知恥,惡俗之風必須剎住。無論何時,無論何種職業,都應靠實力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