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應對不及時,也是一種“霾”
近期,國內多地開啓霧霾模式,相關話題再次引發公眾關注。昨日,新華社發文批評包括太原市在內的一些地方,面對重污染天氣預警發佈不及時、不主動,沒有把羣眾利益放在心上。
太原因為未及時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還被環保部點名批評了。發佈預警是應對重污染天氣的首要環節,也是啓動應急措施的必要程序;預警不發佈出去,不僅學校停不停課沒有依據,工廠限產、車輛限行等污染控制措施也得不到及時推行。所以,表面是預警的問題,實質還是政府不作為的問題。
相對於霧霾預警不及時,一些地方在重污染天氣防治上,還存在各種“不走心”的弊病。霧霾治理,首先是要搞清楚霧霾的來源,這樣才能對症下藥、精準治霾。但在有些地方,既找不出霧霾“元兇”,又胡亂出拳毫無章法。比如前些時候,河南安陽為應對重污染天氣,實施臨時單雙號限行措施。但據河南省級媒體報道,造成安陽污染物濃度指標居高不下的幾大因素中,根本沒有提到機動車污染。這樣的話,當地大動干戈拿機動車“出氣”,完全可能找錯對象。
即便是查找霧霾來源,有的地方的調查分析結果也大相徑庭。就説北京吧,2013年底,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的一項課題研究發現,北京地區PM2.5的6個重要來源中,汽車尾氣平均貢獻僅4%,遠低於工業污染、燃煤等來源。4個月後,北京環保局發佈PM2.5來源解析研究成果,本地污染貢獻中,機動車卻成為最大來源,貢獻率高達31.1%,高於燃煤(22.4%)和工業生產(18.1%)。外地污染源貢獻大,或者本地污染源才是罪魁禍首,也是一些地方爭論不休的問題。
試想,如果連對霧霾來源都沒有科學分析和相對共識,又如何展開有效的防治工作?那麼,這是因為霧霾形成機制太複雜,難以得出研究結論,還是有的地方依然遮遮掩掩,不想暴露問題所在?如果是前者,就難以解釋洛杉磯等城市何以能成功治霾,若是後者的話,則説明一些地方治霾不力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地方政府不敢於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治霾。這既可能是因為畏難心理,也可能是出於政績的考慮(如工業污染問題)。所以,有些地方不重視重污染天氣的預警工作,也就不奇怪了。
這種“鴕鳥”心態,不僅體現在霧霾來源分析、霧霾預警及應對方面,還體現在一些輿論報道上。有的媒體報道霧霾,不是盡力去挖掘真相、反映民意,而是刻意迴避實質問題。如近日有報道介紹最新一期《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上發表的關於霧霾成因的研究成果,其中提到,“倫敦霧”和“中國霾”的“空氣化學過程相同但成分不同”,並強調“倫敦霧是強酸性的,而中國霾基本上是中性的”。這裏的“中性”顯然指的是化學定義中的“中性”,而不是針對霧霾的“毒性”而言,但這卻成了有的門户網站標題渲染的重點,頗有誤導嫌疑。
上述關於霧霾的應對方式及其折射的心態,正是阻礙治霾的另一種“霾”。這種治理之“霾”不根治,污染之“霾”就難以根除。(魏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