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你也不是西門慶
由馮小剛執導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正在全國各大院線熱映,電影改編自劉震雲的同名小説,講述了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李雪蓮,為了糾正一句話,與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打了十年交道的故事。
《我不是潘金蓮》這部電影可以稱得上是現代版的“官場現形記”,通過一個女人與八個男人十年的上訪故事,以荒誕手法描寫官民矛盾和官場生態,尺度之大,令人嘖舌。電影通過極簡主義的敍事,表達龐大複雜的主題,故事既緊貼基層現實,又是荒誕化的。一羣重權在手的官員對付不了一名農村女訪民,被她搞得團團轉,極具諷刺意味。由范冰冰飾演的農婦李雪蓮既純樸剛直,又是個認死理的法盲,屬於典型的“上訪刁民”。一大羣官員,從法院院長到縣長再到市長,在處理李雪蓮的案子上都無直接錯誤,但他們對上唯唯諾諾,為保烏紗過度辦案,直到把小事搞成大事。
環球時報11月21日刊發題為《<我不是潘金蓮>做出勇敢可貴的探索》的文章認為,《我不是潘金蓮》不是簡單在控訴,而是展示了“上訪”這個問題成為死結過程中各方節外生枝或畫蛇添足的每一步,對體制與基層問題缺少對應解決能力做出建設性的詰問。抱着建設性的態度開展批評,度的把握就有了基礎,遠承《甲方乙方》錢康之餘緒,近紹《老炮兒》六爺之遺風,在這方面馮小剛可以説是玩得得心應手。
除了對本片本身討論話題的反思,筆者倒還想到另一件事。當我們在説《我不是潘金蓮》的時候,所會想到的恐怕不僅僅只是這部電影,畢竟電影名字裏的關鍵詞“潘金蓮”可是中國傳統文化中頂有名的人物。在《水滸傳》中誕生,在《金瓶梅》中昇華,在這個出軌新聞頻發的年代,“潘金蓮”也有其時代內涵。
9月份,王寶強離婚事件在輿論上吵得沸沸揚揚,一些人紛紛把指責的矛頭對準另一位當事人馬蓉,甚至連英國廣播公司BBC也來“湊熱鬧”,在報道中將王寶強與馬蓉比做“武大郎”與“潘金蓮”。在國內也有網民調侃稱,別人都在蹭《我不是潘金蓮》的熱點時,只有馬蓉在安心做原創。
近期關於明星出軌以及疑似出軌的新聞可以説不絕於屏幕,林丹、劉愷威、陳赫、文章等等,真真假假,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不可能的。然而,這些出軌事件所引起的討論都遠遠不及王寶強離婚事件。通過對比,我們還是能夠發現一些不同,對於男明星出軌,大多數人都已經司空見慣尋常事了,用《紅樓夢》中賈母的話説“饞嘴貓兒似的,那裏保得住不這麼着”。
有觀點認為,每個人都存在出軌的可能,只是囿於時間地點條件,表現程度不同罷了,經典的例子有《廊橋遺夢》等。這種看法不免有些悲觀,但也在提醒社會如何處理新時代下的家庭倫理關係。首先,出軌是男女雙方的問題,對於不知情的圍觀羣眾的而言,獲取到的信息有限,妄下判斷不免有失偏頗,既然有“潘金蓮”,那還有“西門慶”呢,別忘了當時可是西門慶誘惑的潘金蓮,所以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盲目跟風輿論判斷是一種社會暴力,當三思而行。其次,出軌的男性會被原諒,女性卻很少被寬容,這反映出傳統的男權思想以及基於男女雙方經濟狀況判斷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很多圍觀者也是這些落後思想的受害者,卻不知不覺做了“封建衞道者”的幫兇。最後,重建現代社會家庭倫理觀念十分迫切,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需要社會、家庭、個人共同構建。
雖然無意為潘金蓮翻案,但是想想潘金蓮也是社會的受害者,或許這也是一個不錯的思考角度。任何人都不是全知全能,所以還是不要自以為是的做一個審判者。如果真的要為這個觀點去翻案,恐怕會比《我不是潘金蓮》中的李雪蓮更加困難,一百年夠嗎?(整理/李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