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業熱衷“IPO移民” 專家認為綜合成本高得不償失
新三板企業熱衷“IPO移民” 專家認為綜合成本高得不償失
專家認為,“IPO移民”潮涉及註冊地更換,由於涉及税源流失,地方税務將是不可迴避的障礙之一
■本報記者 左永剛
近期,部分有IPO中期計劃的新三板企業紛紛宣佈遷址貧困縣,以空間轉換謀求降低IPO時間成本。自今年9月初以來至目前,已有超過10家企業宣佈遷址到貧困縣,另有企業謀求在貧困縣新註冊公司或者子公司,以加快IPO進程。
今年9月8日,證監會發布《關於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服務國家脱貧攻堅戰略的意見》(以下《意見》),提出支持貧困地區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其中包括對註冊地和主要生產經營地均在貧困地區且開展生產經營滿三年、繳納所得税滿三年的企業,或者註冊地在貧困地區、最近一年在貧困地區繳納所得税不低於2000 萬元且承諾上市後三年內不變更註冊地的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適用“即報即審、審過即發”政策。
“以空間換時間,這是有IPO計劃的企業充分利用政策,實現規則正面效應最大化的一種方式。”一位來自律師事務所資本市場部的負責人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但是註冊地更換,由於涉及税源流失,地方税務將是不可迴避的障礙之一。
“需要提醒的是,IPO標準是統一的,並沒有針對貧困縣企業降低標準,只是‘即報即審、審過即發’產生的時間成本優勢。”上海股份制與證券研究會股份制企業專業委員會主任曹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但實際情況顯示,由於遷址涉及地方之間的利益格局調整,或遇到一些原註冊地優惠或者補貼回吐等問題。
據《證券日報》記者調查,企業遷址更換註冊地週期取決於原註冊地配合程度,一般幾個月內可以完成,同時疊加要求註冊地和主要生產經營地均在貧困地區且開展生產經營滿三年、繳納所得税滿三年的要求,實際上遷址企業最低需要3年半時間,才能開啓IPO申報。
而從資金成本來推算,《意見》規定,註冊地在貧困地區、最近一年在貧困地區繳納所得税不低於2000 萬元且承諾上市後三年內不變更註冊地的企業,也適用“即報即審、審過即發”政策。但企業可能面臨原註冊地補貼回吐以及新註冊地税收成本問題。
“實際時間成本或與直接IPO排隊相差無幾,並且如果IPO有加快趨勢,或許排隊更快。”一位來自券商的人士推測。
截至2016年11月10日,中國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790家,其中,已過會62家,未過會728家。未過會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687家,中止審查企業41家。
投中研究院一位分析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自2015年IPO經過新一輪暫停和重啓之後,我國A股上市排隊中企業已達800餘家,隨着市場逐步修復並趨於穩定,IPO發行提速有利於消化積壓的排隊企業。根據2016年7月14日和10月28日證監會披露的排隊企業情況,在過去的3個半月內,中國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由883家降至806家,共消化77家企業,並且每次中止審查的企業數量亦穩定在40餘家接近50家。
“在不考慮出現重大政策變動及市場波動的情況下,按照目前的受理情況和發行速度計算,未來800餘家企業大約要3年時間消化完成;若平穩提速過程進行順利,消化週期或將縮短。”上述分析師指出。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由於遷址還將增加基礎性生產設備投入;此外,由於貧困縣多數處於偏遠山區,運輸成本也有可能增加。因此,企業應全面評估遷址,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