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脱貧急躁症”當以“實”為方
近日,筆者在中西部省區一些貧困縣採訪,經常能看到這樣的標語:“白加黑、5加2,三年活要一年幹”“奮戰360天,甩掉貧困帽”。當問及當地政府能否在“十三五”期間完成脱貧攻堅任務時,回答非常一致:我們不但要如期脱貧,而且要力爭提前一至兩年甚至三年脱貧!(11-21 來源:澎湃新聞)
十三五是我國扶貧攻堅關鍵時期,黨中央提出了在2020年全面脱貧進入全面小康的目標任務。為此,各地都在中央號召的扶貧攻堅戰中紛紛立下了“軍令狀”,要在十三五期間全部脱貧。不可否認,有個別地方卻出現了“脱貧急躁症”,“被脱貧”“數字脱貧”等虛假脱貧現象頻現,這都緣於這些地方領導的政績衝動,想率先完成脱貧目標任務,或藉此保住烏紗帽,或因此而“脱穎而出”求得升遷。
《人民日報》就曾報道批評過一個地方,為了讓上級考察時看到自己的扶貧成績,派一些小學生披着裝化肥用的白塑料袋,趴在領導路過的山坡上。領導遠遠望去,山坡上盡是“美羊羊”,大加讚許。地方幹部“喜洋洋”,皆大歡喜。地方幹部工作確實繁忙,但其讓小學生披上白塑料袋,趴在領導路過的山坡上“裝羊”,塑造出一幅“羊羣滿山坡”的景象,以此糊弄上級領導,彰顯扶貧政績,確屬膽大包天,就不怕穿幫?
如此扶貧,顯然有悖中央扶貧“真扶貧,扶真貧”的要求。為了所謂的政績,他們不惜弄虛作假,可以讓學生趴山坡裝羊,可以畫假窗,可以報假數據,其結果就是“虛有其表”,只能讓不實之風盛行,老百姓沒有得到實惠,影響了黨和政府形象,損害黨的事業。
如何遏制這些形式主義扶貧?筆者以為,治療“脱貧急躁症”當以“實”為方!
黨員幹部在扶貧工作中要“實幹”。要認真分析社情民意,扶貧工作精準到户到人。要切實用好扶貧資金,做到“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注重扶貧的長效性,確保貧困户如期脱貧後不再返貧。要真抓實幹,幹實事,抓具體,而不能弄虛作假,不能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更不能幹勞民傷財的事情。
考核扶貧工作要看“實效”。不能只看材料,只聽彙報。必須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落實脱貧攻堅責任;嚴格執行退出標準,規範工作流程;強化監督檢查,開展第三方評估,對貧困退出情況進行專項評估檢查;對貧困退出工作中發生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存在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問題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