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與温情驅走暴力的陰霾
今年11月25日是第十七個“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全國婦聯24日在北京舉行貫徹實施反家庭暴力法交流座談會,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宋秀巖在會上表示,反家庭暴力法的貫徹實施取得積極進展。(11月25日《人民日報》)
暴力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家庭暴力只會讓家庭支離破碎。傳統觀念中,夫妻吵架甚至暴力相向僅是家務事,清官也難斷,甚至一些地方和風俗本身就存在對婦女的歧視,甚至還説什麼“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以丈夫對妻子的暴力來顯示男性的家庭地位與權威。這些陳規陋習早就該改改了。
據不完全統計,反家庭暴力法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後,已有17個省區市出台貫徹實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文件。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不但補齊了相關法律制度的短板,更從法律的角度旗幟鮮明的反對傳統陋習,舉起了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大旗,它從尊重人權和保護家庭弱勢一方,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角度出發,給困擾我國多年,被認為是“家事”的家庭暴力行為立了法規,是法治建設的長足進步。
越來越多的受到家暴傷害的婦女選擇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這本身也是公民法制意識的進步,符合全面依法治國題中之義。在這方面,各地各級婦聯組織功不可沒。婦聯組織是“婦女之家”,也是維護婦女權利不受侵害,人身安全有保證的組織。為推動形成大力宣傳反家庭暴力法的良好氛圍,全國婦聯與司法部合作錄製了反家庭暴力法系列微課,在網上廣泛傳播;各地婦聯通過專題講座、錄製專題節目、製作主題微電影、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等形式積極宣傳。讓越來越多的人瞭解到保護婦女權益的重要性。
人身安全保護令、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對涉嫌犯罪的家暴行為依法提起公訴等等,不少地方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釋,盡最大努力將反家庭暴力法落到實處。這也是反家庭暴力法不斷完善,不斷髮揮作用的成果。
我們相信,隨着婦女權益保護形式越來越多樣化,方法越來越精細,法律越來越完善,我國的婦女的社會和家庭地位會越來越趨向正常化,對婦女的暴力也終有一天會消失,這是國家法治和道德進步的追求,也是人類社會不斷進步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