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體育配套能否有細緻標準?
運動熱情高,奈何場地少,正在成為很多人的小煩惱。以我來説吧,在小區附近,跑跑步、拉拉筋是沒問題,想打羽毛球、打籃球,對不起,沒有。很多健身房會有羽毛球館、壁球館等,但不單獨對外開放,只能成為會員才能使用,這讓很多人尤其是中老年人望而卻步。那公共體育場館呢?價格便宜,但場地有限,不少球友吐槽,每次都要穿過半個城區去打球,時間都耗在了路上。
對比國外,我們社區的公建體育配套還有不小的提升空間。根據規定,住宅區應該有公益性的公建配套,比如學校、社區診所、老年活動室等,文化體育設施也應該是一大標配。根據《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居委級的居民健身場所應按照千人用地面積200~25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但實際情況呢?光靠目測就能斷定,很多小區根本就達不到這個標準。有從事地產開發的人士透露,一些樓盤會把綠化面積甚至小區道路算進健身用地,但即便如此,很多還是“湊”不夠。
怎麼辦呢?在我看來,第一,要細化“規則”。當前,社區體育共建配套的標準並不算低,但是很籠統,都只盯着面積作為“硬槓槓”。反觀國外,很多國家也是按照社區人口的數量來配置體育設施,但是要求更細緻,不僅分為室內室外、限定面積,還要求了具體項目的場地數量,一個社區體育館往往可以進行十幾個項目,連更衣室、保健諮詢室、觀眾席等附屬設備的要求都一應俱全。參考國外經驗,我們也有必要將標準進一步細化,畢竟標準越細緻,也就越具指導性,越難以濫竽充數。
第二,改變“玩法”。目前很多城市都將社區體育配套的建設要求寫入了地方規劃和條例,但普遍執行困難。對此,國內已有城市提供了經驗——政府在土地出讓時,已經確定了體育用地的面積、位置、配套等,開發商要拿地,就必須滿足相關要求;此外,對於體育配套,開發商只是負責代建,建成後移交政府,體育部門則承擔後續的器材配套、人員聘請和管理維護等,打造“運動型社區”。
第三,儘可能“做加法”。目前市民最需要的就是就近、方便的運動場地,其實可以因地制宜,在公園、公共綠地、空置場所等地方開闢“新天地”,比如在公園裏劃出羽毛球場、籃球場等,就很受歡迎。另一方面,就像鼓勵居家養老服務一樣,可以鼓勵閒置工廠、商業用地等改造成運動場館,以無償、低償方式提供給社會力量開展健身服務。此外,還是要進一步打開學校的大門、拆掉更多單位大院的圍牆,讓更多人的熱情和汗水找到釋放和揮灑的空間。(夏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