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結算保證金繳納標準為20萬元人民幣
結算參與人應於12月2日前完成“港股通”技術系統上線,並於12月3日參加深交所及中國結算組織的通關測試
■本報記者 朱寶琛
根據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關於“深港通”於12月5日正式開通的工作安排,11月27日,中國結算發佈《關於做好深港通業務上線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結算參與人等各市場參與機構應儘快完成“港股通”資金結算賬户開立及結算路徑設置、風控資金安排等各項準備,並從結算業務、公司行為處理、非交易業務、技術系統及運維等方面全面做好“深港通”下“港股通”業務上線準備。結算參與人應於12月2日前完成“港股通”技術系統上線,並於12月3日參加深交所及中國結算組織的通關測試,確保“深港通”項目於12月5日順利上線和實現平穩運行。
通知明確,結算參與人根據自身業務需要,可以分別開立客户、自營或者託管港股通資金結算賬户。通過託管人結算的市場參與機構,需確保其託管人已經申請開立港股通資金結算賬户,並已按本公司要求做好相關的業務及技術準備。
結算參與人及市場參與機構需申請開通港股通交易單元權限、建立港股通結算路徑,保障證券資金結算路徑暢通。
港股通結算保證金以結算參與人為單位通過各結算參與人的A股自營結算保證金賬户收取,繳納標準為20萬元人民幣。對於參與港股通業務的結算參與人,自營結算保證金賬户的最低限額由原20萬元人民幣調整為40萬元人民幣。
港股通業務風控資金適用的按金率暫定為22%,適用的按金乘數暫定為1。
港股通業務上線的首三個交易日,因證券尚未完成交收,不能作為擔保證券減免相應的風控資金,各結算參與人需繳納的風控資金金額可能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