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二代風險評級落地 中融人壽等3公司償付力不足
原標題:償二代風險評級落地 中融人壽等3公司償付力嚴重不足
畢馬威中國最新發布的《償二代2016年三季度公開信息披露分析》報告顯示,償二代落地後,行業整體資本充足,人身險公司、財產險公司以及再保險公司的整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超過200%。不過,多數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大約三分之二的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較上季度降低,3家公司甚至已出現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的狀況。
報告指出,第三季度,作為償二代最關鍵的指標之一的綜合風險評級全面落地。綜合考慮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和非量化風險管理水平的評級是償一代下分類監管的升級版,更加科學全面,進一步提升了償付能力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償二代第二支柱的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首次監管評估也順利推進,計劃在今年底前全部完成。保險公司編制今年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時,將根據本次SARMRA評分計算最低資本要求,實現公司風險管理能力是“真金白銀”的激勵約束機制。
償付能力充足率數據顯示,目前行業整體資本充足,人身險公司、財產險公司以及再保險公司的整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超過200%。但保險行業總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由第二季度的253%下降至250%。
從公司角度來看,多數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大約三分之二的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較上季度降低,3家公司甚至已出現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的狀況。公開數據顯示,中融人壽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由二季度末的-18.16%,下降至-41.91%。新光海航人壽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由二季度的-31.74%,進一步下降至-69.87%,償付能力仍深陷泥潭。中法人壽償付能力充足率由二季度末的185.38%驟降至-128.35%。
此外,根據險企披露的償付能力報告顯示,有11家險企償付能力充足率在100%至150%之間,為充足一類險企。具體包括前海人壽、上海人壽、信泰人壽、農銀人壽、天安人壽、長城人壽、珠江人壽、富德生命人壽、和諧健康、日本財險和天安財險。其中,日本財險二季度末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60%,三季度末降為133%。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各家保險公司補償現金流的方式,主要包括採取短期債券融資、補充資本金、減少營業費用開支、調整投資計劃等。
根據公司的業務性質、經營策略和產品結構等的不同分類劃分為,傳統大型壽險公司、銀郵系壽險公司、中資中小壽險公司及外資中小壽險公司、健康險和養老險公司。畢馬威中國保險業主管合夥人李樂文表示,“對於壽險公司,市場風險依舊是最重要的風險類型。不同類型的壽險公司最低資本結構不盡相同,傳統大型公司由於長期儲蓄業務較多,資產負債管理難度較大,市場風險佔比遠遠超過其他類型的壽險公司,同時因保障型業務較多,保險風險佔比也較大。而外資中小壽險公司經營策略較為保守,最低資本結構較為均衡,保險風險佔比遠遠超過其他類型的保險公司。”
銀郵系壽險公司偏重中短期理財型業務,信用風險佔比遠高於其他類型的壽險公司,可能是因為配置了較多評級不高的(類)固定收益資產以提升投資收益滿足負債端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中資中小壽險公司一般產品和投資策略較為激進,反映在最低資本結構上,市場風險佔比很高,而保險風險佔比很低,風險分散效應和損失吸收效應均遠低於其他類型的壽險公司。
2016年9月中國保監會同時發佈《關於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及《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保險姓保”成為監管的主基調。這將促進以價值發展為導向的大型保險公司,持續堅持保險迴歸保障、公司迴歸價值的理念。分析人士認為,部分以規模發展為導向的中小保險公司原本就在夾縫中求生存,在“保險姓保”的理念下,亟須主動創新尋求突破,在求生存中求發展。
財產險及再保險行業方面,報告認為2016第三季度財產險行業保險風險佔比略有下降,市場風險佔比則略有上升,信用風險佔比基本不變。再保險公司的保險風險佔比上升,而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佔比則有所下降。畢馬威中國精算服務合夥人黃博表示,“2016第三季度財產險行業整體淨現金流有所改善。一些公司由於加強了投資產品的期限管理,優化了效益險種的佔比,使得淨現金流以及綜合流動比例等指標有了提高。再保公司的淨現金流情況也有所改善。”
報告同時還指出,與上一季度分析結果比較,5家中小人身險和8家中小財產險公司整體綜合實力從中上水平降到了較低的水平。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保費收入波動較大,以及因虧損或淨利潤減少導致淨資產收益率下降。中小保險公司在快速發展業務的同時,應該兼顧業務的結構和質量,提升自身的資本充足水平和可持續經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