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勞資協議達成部分共識 11月薪資提前發放
華夏經緯網11月29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復興航空勞資爭議持續延燒,昨日下午再度舉辦勞資協商,復興航空發言人劉忠繼會後出面表示,興航與部分勞方代表達成初步協議,全體員工11月份薪資,將從原訂的12月5日,提前於後天(30日)匯款、12月份薪資則於明年1月5日匯入;此外,資遣費計算方式也將納入運務人員的執照加給、空服員外站津貼。
據報道,復興航空隨後也發出聲明指出,今天初步協議中還包括資遣費發放時間,較法定最後離職日30天內縮短於15天內發放;以及適用新制之勞工,具3年以上服務年資勞工,將分為兩類,資遣費計算方式將優於“勞基法”,全案由董事會、股東會同意後行使生效。
聲明指出,若是年資在3年以下員工,資遣費將按現行“勞基法”計算,每滿1年以0.5個月計算;但年資滿3年以上、未滿10年員工將優於前者別;年資在滿10年以上員工,又將更優於前者。
聲明還指出,機師留任獎金將依合約發給,轉業信息也將由總公司持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