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工薪資是否為法定義務 台北市勞動局仍迴避不解釋
華夏經緯網11月30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國民黨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再度出示10月6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回函國民黨,以及11月14日回函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的公文,強調黨工薪資的給付是法定義務,台“行政院”黨產會不應凍結國民黨賬户讓國民黨發不出薪水。兼國民黨發言人的王鴻薇並強烈譴責前台“行政院勞動部”和台北市勞動局,“勞基法”規定清楚,但黨產會無法無天,借政黨鬥爭踐踏勞工權益,“勞動部”和勞動局在哪裏?台當局在哪裏?“勞基法”還在嗎?
據報道,由於賬户持續被凍結,國民黨工11月的薪水,黨中央只能發放半薪,薪水已在今天入黨工賬户。
因國民黨之前遲發9月薪資,台北市勞動局在10月6日就已發函國民黨,要求國民黨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給付工資,否則將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法”處罰。國民黨高層指出,國民黨在與黨產會的行政訴訟案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停止執行裁決時,法官明白表示勞動局的這付函示,就是説明黨工薪資是法定義務,但“行政院”黨產會仍置之不理。
台北市勞動局在11月14日回函王鴻薇,再度重申僱主應應“勞基法”相關規定給付勞工薪資,未“依法”給付將“依法”裁處。另外,勞動局也在11月22日再函文王鴻薇,針對國民黨大量解僱勞工所需的資遺費及退休金做出函釋,勞動局強調,僱主欲終止勞動契約時,應“依法”發放資遣費或退休金,以及給付預告期間的工資。
但國民黨高層指出,包括國民黨和王鴻薇要勞動局解譯的,是勞工薪資、資遣費和退休金,到底是不是僱主“法定義務支出”,但勞動局只有重申“勞基法”規定,沒有明確説就是法定義務,台北市勞動局不直接打臉黨產會的迴避動作明顯。
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的律師陳業鑫指出,勞動局公文命令國民黨工資全額給付勞工,證明黨工薪水是依照“勞基法”規定應該履行的法定義務,但黨產會直接跳脱“勞動基準法”之上,説這不是法定義務,律師人難以理解。
他表示,如果台當局可以這樣解釋,那民間企業經營困難,也可以比照説給付勞工全額薪資或資遣費、退休金不是法定義務嗎?黨產會公然違反“勞基法”,不論政黨如何惡鬥,都不應損及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