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借媒體影響空難調查 復興航空又被罰300萬

華夏經緯網11月30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興航又被罰錢了!才因為無預警停飛解散,被台“民航局”開罰300萬元(新台幣,下同),台“飛安會”今天公佈在調查復興航空GE235航班,2015年2月4日從松山機場起飛後3分鐘就墜毀在松山機場東方的基隆河南港段空難事件時,復興航空主動向媒體爆料原本應該保密的相關數據,“飛安會”認定興航企圖想透過媒體挑起輿論施壓調查,開罰興航300萬。
據報道,台灣“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對復興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處分書指出,復興航空於“飛安會”調查該公司GE235飛航事故期間,安排向《壹週刊》揭露應予保密之飛航事故調查相關數據,意在透過媒體報導挑起輿論施壓“飛安會”,企圖影響事故調查結論之公正性,係爭行為違反飛航事故調查法第21條規定,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台“飛安會”的調查報告指出,復興航空GE235飛航事故發生於2015年2月4日台北市南港區基隆河段,“飛安會”依飛航事故調查法成立項目調查小組並展開調查,該案於2016年6月30日公佈最終調查報告。
台“飛安會”表示,本案調查期間,媒體《壹週刊》於2016年5月11日以“《壹號頭條》檢追復航南港空難真相 ATR驚爆系統重大瑕疵”為題之報導,探討GE235飛航事故。其中對事故航機ATR72之系統及事故發生原因有諸多討論。
經“飛安會”調查,復興航空於2016年2月起即主動與《壹週刊》聯繫,安排報導GE235飛航事故及模擬機測試相關事宜。該公司於調查中故意對特定媒體揭露應予保密之飛航事故調查相關數據,意在透過媒體報導挑起輿論施壓飛安會,以影響事故調查結論之公正性,對空難後續訴訟案件之審理恐有負面影響之虞,其違法行為損害台灣社會重大公益至深,不僅破壞調查團隊內部之信賴關係,並有損台灣地區國際聲譽,故依法予以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