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整成馬雲臉網紅需底線
只因“小馬雲”走紅,深圳一個90後小夥便決定自費百萬去整容,將自己整成了馬雲臉,並表示自己從小對互聯網十分熱愛,也是馬雲的粉絲,整容就是為了見到馬雲一面,並向馬雲推銷,因此引起熱議。(11月29日《海南特區報》)
説“熱議”是非常委婉的説法,其實是眾口一詞的調侃、揶揄。自網絡普及以來,“不管惡名、臭名、罵名,成名就是目的”的理念,向來不缺實踐者。不過,時代在進步,靠無底線無節操的炒作晉升網紅之路,已很難走得通了。
自費百萬整成馬雲臉,期待得到馬雲的接見——這種邏輯,你信嗎?如果“林子”大到真出現了這種“鳥”,是值得同情的,一個小小業務員能承擔得起百萬整容費也是令人費解的事情。
種種跡象表明,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炒作,用的是無節操無下限的手法。“小馬雲”範小勤的走紅,不是笑話而是沉重的現實,提出的是嚴肅的脱貧考題;“中馬雲”黃建的走紅,則註定是眼球經濟時代又一臭名昭著的標籤。甚至,將兩者放一起討論都是對前者的傷害。
令人深思的是,儘管惡評如潮,但依舊有人為當網紅不擇手段,依舊有自媒體為此推波助瀾。利益面前一些網紅和自媒體極盡炒作之能事,靠“惡名、臭名、罵名”吸引眼球,也是對互聯網精神和文化的傷害。外國也有網紅,但人家多數是靠才藝、智慧、誠意等吸引關注,而不是秀下限、比醜。
互聯網不是道德真空地帶,更不是法外之地。人人都有當網紅的權利和自由,但要遵守公序良俗,要敬畏法律法規,不能沒有底線;同樣,網絡自媒體也應有底線意識,要知畏、知止,不能“為虎作倀”。否則,所挑釁的不僅僅是法治底線,更包括社會的容忍底線,必然會遭到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