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運輸超載須規範權力
近日,一段名為“河北廣宗縣交警夜查貨車收黑錢成風”的視頻在網上熱傳,引發輿論一片譁然。媒體報道後,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派人進駐廣宗縣展開調查。經調查,網傳視頻屬實,廣宗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涉事交警等人分別被處以行政警告、撤職等處分。
交警查超載,交錢就放行,首先程序上違規。按照今年9月21日開始新施行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應由路政和交警部門依託超限檢測站,開展聯合執法。按照執法規範,交警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在稱重認定超載後,應依據公路管理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依法罰款、記分。但在此案中,沒有稱重檢測、沒有超限認定,直接一罰到位,執法者涉嫌違規執法。
《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等多個文件規定,對超載貨車實行“一超四罰”,不僅貨運車輛、車輛駕駛人,包括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都要受罰。而且,對貨車司機的執法內容除了罰款外,還有卸載和罰分。但在此案中,錢就是所有的通行證,執法者罔顧超載對道路公共安全的巨大隱患,公開縱容超載,或已構成失職瀆職。
另外,按照《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相關條款,交通警察在道路執勤執法時須嚴格執行罰繳分離,一律不得收取現金。顯然,視頻中交警明顯違規。而且,交警收取的所謂罰款,到底流向哪裏,也要繼續追問。
作為道路交通執法的一員,想必當事人對於罰繳分離等這些基本工作程序與規範,不可能不知。但從曝光的視頻來看,如此執法的並非極個別人,嫺熟的動作、讓貨車司機將錢夾在駕駛證中躲避曝光的伎倆等也都説明,他們諳習此道已久。
廣遭詬病的交警亂罰款,在全國範圍內並不鮮見。就在今年10月,黑龍江依蘭縣交警設崗收錢、放行超載車的新聞就一度引起公眾關注。收錢“治超”的言論以及由此衍生的“保車人”勢力,至今仍讓不少人聞之駭然。以權謀私者的長期得逞,也暴露了公路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三亂”的管理宿弊。若有明確統一的執法規範、界限分明的權責劃分,如此明目張膽的“權力超載”何以能屢屢發生?
貨車司機與交警的“私了”,讓超載治理被不斷架空,不及時喊停並進行整治,“罰款—超載”的惡性循環必將釀成更多無法挽回的悲劇。治理貨車超載,既要樹立法律權威、執法規範,讓超載者付出沉重代價,同時也要減少一些亂收費,讓運輸成本回歸正常區間。但更關鍵的是要防止“權力超載”,讓執法卻違法的人有痛感。(作者: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