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同一手機關聯多個賬户或被清理
廣州日報訊 (記者詹丹晴) 12月1日,支付寶發佈《關於打擊電信詐騙保障用户資金安全的公告》(下稱《公告》),將對支付寶的賬户管理和轉賬管理業務規則進行部分調整。
根據《公告》,從12月1日開始,同一用户只能在支付寶開設一個Ⅲ類賬户。根據今年7月開始實施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的個人支付賬户可分為三類。
其中,Ⅲ類的級別最高,賬户餘額除了消費、轉賬外,還可以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產品,其所有支付賬户的餘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2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銀行賬户轉賬)。而Ⅰ類和Ⅱ類支付賬户只能用於消費和轉賬,且交易額度較低。
除了對Ⅲ類賬户的限制,支付寶還規定,如果多個賬户對應同一手機號碼且具有不合理性,支付寶將對此類賬户進行清理;新註冊用户自注冊之日起6個月內未發生交易的,賬户可能會被暫停使用,但只需重新驗證即可使用。
在轉賬管理方面,從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寶轉賬時,單日轉賬筆數最多可達100筆,單筆轉賬金額維持不變。每個支付寶賬户轉賬到銀行卡額度(含手續費):單筆5萬元、單日20萬元、單月20萬元;而電腦端轉賬到支付寶賬户有實名認證的用户額度為:單筆2萬元、單日2萬元;無認證的用户則為:單筆2000元、單日2000元;手機支付寶的轉賬限額則以付款方式的限額為準。
此外,根據《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今後支付寶將不再為銷售POS機、刷卡器終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