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明年出新規要求加工食品標明主要原料原產國
【環球網報道 記者 王歡】據日本共同社12月1日報道,日本消費者廳和農林水產省的討論會近日彙總一份報告稱,將規定國內生產的所有加工食品原則上有義務標明主要原料的原產國。另一方面,對於產地頻繁變化導致每次必須更換包裝等情況,將放寬義務規定以減輕商家的負擔,破例允許對多個原產國使用“A國或B國”、以及“進口”等較為模糊的表述。
政府今後將推進將新規寫入食品標識標準的修改工作,力爭明年夏季前後公佈。預計新規將在公佈2年以後實施。
據報告稱,原則上規定必須標明佔產品重量比例最大的原材料的原產國,若使用來自多個國家的原材料,則按重量比例依次寫明。但作為例外,在可能使用多個國家產原料的情況下,允許採用“A國或B國”等表述方式;採用三國以上原料時可使用“進口”,混合了國產和外國產原料時可採用“國產、進口”或“進口或國產”的表述。
另一方面,對於以製作麪包的小麥粉和清涼飲料的果汁等加工食品為原料的情況,因難以確定具體的原產國,允許在生產國一欄採用“國內製造”或“A國製造”等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