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打擊租房黑中介需綜合施策
監管部門必須果斷介入、綜合施策,向黑中介説不,糾偏租房中介和租房者之間不對等的博弈力量
王先生剛住進隔斷房倆月,中介就以擾民為由強行要求其搬離,中介不僅砸了王先生合租室友的隔斷房“示威”,而且合租房內4户均被盜。日前,多名租房者反映遭遇了類似經歷。記者調查發現,今年以來,有關房屋中介強行毀約的投訴出現爆發態勢。幾乎無一例外的套路是,租房人前腳剛交了房租,後腳就被以各種理由毀約,而租户想要回房租卻難上加難。種種亂象背後,這一間間出租房猶如釣魚誘餌,隱然指向志不在中介費的“黑中介”(12月5日《北京晨報》)。
應該説,每個異地就業者都或多或少地有過租房經歷,通過依法經營的中介,租到稱心如意的房屋能減少很多奔波勞累。一旦遇見收完錢就毀約的黑中介則將不勝其煩,難以安居。筆者認為,淨化租房中介市場,打擊黑中介,顯然不能靠租房者單打獨鬥,而是由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發力,向黑中介説不,改變租房者的弱勢地位。
規範中介經營行為、接受投訴舉報、協調解決糾紛的職能屬於工商部門及消費者協會。而黑中介之所以敢於肆無忌憚地背信棄義,肆意違反合同約定,侵犯租房者權益,主要在於監管過程出現疏漏,導致違約成本太低。一般而言,要是中介違約在先的話,不僅要退還相應中介費和代為收取的房租,而且還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有欺詐行為還要承擔三倍賠償。
然而,一些黑中介每隔一段時間更換一個地方,讓租房者根本找不到人,主張索賠更是天方夜譚。而且黑中介改名換姓後還可以繼續欺騙更多租房者。對此,不妨利用大數據技術,健全實名登記信息和黑名單制度,杜絕黑中介更換馬甲後四處危害他人,並將其違約行為如實記錄在案,供租房者查詢後作為交易參考。這樣一來,無論黑中介如何變換名稱和地址,其違約劣跡都不能抹掉,租房者選擇中介公司時也將有所防備,不再總是掉入同樣的陷阱。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黑中介驅趕租房者時所用的方法已超出了普通民事糾紛範疇,屬於應受治安處罰或刑事制裁的行為。在租賃期內,租房者對房屋的合法佔有權受法律保護,哪怕超過了租賃期,未經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租房者的權利仍應得到保護。根據有關報道,黑中介帶人私自闖入租房者房間內砸門、砸隔斷、扔東西,其行為顯然構成治安違法,應受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則將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應受刑罰制裁。此外,如果能夠查實黑中介專門以出租房屋為誘餌,不斷欺騙租房者交納房租後再毀約趕人的,則已涉嫌詐騙犯罪,而非簡單的民事違約。對此,公安機關不應視而不見,理當及時介入,拔掉黑中介作惡的牙齒。
安居才能樂業,對於無房的拼搏一族,租房絕對是一件大事。然而,租房者又處於弱勢地位,沒有時間和精力與黑中介糾纏不清,有時不得不忍氣吞聲,破財消災。為此,監管部門必須果斷介入、綜合施策,向黑中介説不,糾偏租房中介和租房者之間不對等的博弈力量。只有這樣,才能讓黑中介在市場上沒有立足之地,讓租房者感受到安全感和舒適感,少些鬧心和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