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讀者論壇:不該隨意借調大學生村官
日前去基層調研,見一鄉鎮黨委辦公室裏齊刷刷地坐了八九名年輕人。一打聽,除兩人為在編辦公室人員外,其餘全是原本派駐鄉村的大學生村官。既然是村官,為何要滯留在鎮上呢?有幹部解釋説,這不,臨近年關,鎮裏迎檢工作任務重、日常事務龐雜,所以臨時抽調上來幫忙。然而有好事者嘀咕,哪裏是臨時抽調,有的年輕人在這裏都待了兩三年了。
國家出台大學生村官制度,出發點大致有二:一是看好這些有培養前景的大學生,希望他們能從基層開始,逐漸積累實際工作能力,增進和羣眾的感情,激發其進一步幹事創業的激情與活力;二是藉助大學生智力、視野、思維優勢,幫助鄉村實現彎道超車、超前發展,迅速改變貧窮落後面貌,確保如期全面實現小康。既來之,則安之,大學生村官姓“村”,決定了紮根鄉村、服務村民,才是他們的立身之本、價值之要。
毋庸置疑,出於工作需要,臨時抽調大學生村官到鎮上乃至縣裏市裏幫忙,並無不可。但有借應有還,一旦既定事務處理完畢,就應該讓他們回到鄉村。不可否認,也有部分大學生村官是主動提出借調,以求遠離髒亂差的農村,躲避難纏的村民,甚至希望以“幫忙”為跳板,成為機關幹部。因此,一方面,各級黨委、政府要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明確大學生村官姓“村”的身份底色;另一方面,要經常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幫助大學生村官堅定留守鄉村的信念,在廣闊的天地裏大有作為。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06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