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佳非法吸存案一審宣判 董事長肖雪被判十年

被告單位黃金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肖雪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趙再昌挪用資金、肖娟等人窩藏、肖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12月5日上午在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宣判,圖為廣陽區人民法院門口。宋敏濤 攝
5日9時30分,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對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單位黃金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肖雪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趙再昌挪用資金、肖娟等人窩藏、肖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一審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被告單位黃金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被告人肖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對肖淑娣等14名被告人判處六年至二年零五個月不等的刑期;以挪用資金罪對被告人趙再昌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三個月;以窩藏罪對肖娟等3名被告人判處二年零六個月至二年零三個月不等的刑期;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對被告人肖發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當日,黃金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集資參與人代表、廣陽區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及各界人士180餘人旁聽了案件宣判。
2016年7月7日,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了黃金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包括黃金佳投資集團原負責人肖雪在內的20人受審。
廊坊市此前發佈消息稱,依據法律規定,對於追繳的全部涉案財產將在案件審結後統一處置,按比例返還給集資參與人員。
2016年11月28日,全國多地發佈“黃金佳非法集資案集資參與人投資信息核查確認登記公告”,進一步核查確認黃金佳案件集資參與人投資信息,依法加快完成核查確認登記工作,儘早實現資金清退目的。
公開資料顯示,黃金佳投資集團正式成立於2007年6月,總部位於河北廊坊市,是河北首家專業黃金投資機構,被業內稱為“河北黃金第一家”。該公司以“黃金佳迷你金條”、黃金佳標準金條銷售與回購為主營業務,在深圳、西安、重慶、大連等地開設分公司數十家,宣稱全國共有3000多家“黃金佳”連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