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我們享受了21年的權利,台灣同胞到現在還在爭取!
先説好,這新聞與茶葉蛋無關。
昨晚,台灣發生了一件大事。
爭議近一年、事關850萬名台灣勞工的《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昨晚終於通過了!
這消息今早霸佔了島內重要媒體的頭條:↓↓↓
原因很簡單,它意味着——台灣明年元旦起週休二日採取“一例一休”制。
等等,什麼叫“一例一休”? 一週休兩天難道不是天經地義嘛?
在台灣,還真不是……
目前,台灣只有六成勞工與公務員放週休二日,還有四成勞工,週末只能休息一天。
這個必須休息的一天,被稱為“一例”。
台灣現行條文規定,勞工每7天中至少應有1天休息,作為例假。
而民進黨當局6日經二讀三讀表決後的《勞動基準法》將相關規定修改為:
勞工每7天應有2天休息,其中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
此外,刪除 教師節等七大法定假日。例假日僅天災、突發事件才可要求勞工上班,且例假出勤除須加發1倍工資,另外再給1天補假;休息日只需徵得勞工同意即可要求上班,不須另補假,僱主要付加班費。
從名義上看,台灣人民終於有“雙休”了,可是他們並不高興,還去蔡英文官邸搞事情↓↓↓
昨晚,台勞工團體抗議“一例一休”強行通過,夜襲蔡英文官邸。圖片:台灣《聯合報》
勞工團體灑冥紙、焚燒冥紙,擺上“靈位”與蔡英文競選時的點亮台灣的旗子,高喊“縮減工時,過橋喔”!圖片:台灣《聯合報》
Why?
這就要説到“週休二例”與“一例一休”的差別。
從勞工放假的角度來看,不管是“例假”還是“休息日”,可是,一旦老闆希望勞工在假日加班,那這一天到底是“例假”還是“休息日”,就會決定勞工獲得多少加班補償。
根據規定,如果放假的那一天是“例假”,老闆是不能隨便要求勞工加班的,如果必須加班,老闆要發加班費,還須補假。
但,如果那一天是“休息日”,只要勞工同意,老闆就可以要求勞工加班;雖然也要發給一定比例的加班費,但事後不必補假。
換句話説,如果老闆希望勞工加班,那麼“休息日”加班的成本,會比“例假”加班的成本小得多。
因此,勞工團體質疑:
“休息日”是政府為了幫資方剝削勞工創造出來的名詞,在勞資雙方協商能力不對等下,勞工會被迫在“休息日”上班,而老闆還不需要付出跟“例假”一樣高的補償成本。
勞工團體的訴求是“週休二例”,希望把週休二日都列為“例假”,所有勞工一週都放兩天例假。
在推動“一例一休”的同時,台灣“行政院”提出了配套方案:如果勞工要得到“一例一休”,那麼原本19天的法定假日,必須刪除其中7天,也就是“砍七天假”。
為什麼非得砍掉七天假不可?
台“勞動部”説,砍掉這七天假,是為了讓勞工跟公務員的法定假日天數一致。在2016年之前,勞工每年享有19天的法定假日,公務員是11天。
可是勞工們想,我們有享受公務員的福利嗎?為什麼假期要和公務員看齊?
這裏必須要插段歷史:馬英九為實現競選承諾,曾在2015年通過每週40工時、讓勞工享有“週休二日”的福利。當時為爭取僱主支持,將每週40工時1年少掉的13個工作天,以刪除7天法定紀念日做為配套。此舉遭到勞工團體和民進黨的猛烈抨擊。
民進黨政府上台後,立即宣佈將這7天法定紀念日還給勞工。但企業主就不樂意了,怎麼辦?
為平息紛爭,民進黨政府提出了“一例一休”的週休二日版本。
沒想到的是,這個“一例一休”的週休二日版本,竟附帶“砍假七天”。
你能理解台灣人民那種被忽悠之後的憤怒吧?
對於他們而言,能否落實週休二日還是未知數,但之前已有的7天法定假日已消失, “從有到無,勞工心理感受深,後續反彈效應恐正要開始”(台灣《聯合晚報》)。
不僅如此,蔡英文在選前曾推出“勞動政策六大主張”,其中就有工時要減少、薪資要增加 。
蔡英文選舉網站“點亮台灣”2015年11月29日曾發文,進一步承諾“除非有少數例外,勞工每週休假兩天 。
如今,蔡英文貼出“勞動政策六大主張”的臉譜網貼文被網友搜尋出來,紛紛留言諷刺“跨越時空打臉”,有網友留言“吹牛文”、“工時要減少,砍你七天假”。
咳咳,大陸從1995年5月1日起,就開始實行五天工作制,至今雙休制已推行21年。
真心心疼台灣同胞。
感謝資料提供:齊瀟涵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