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UBER 賀陳旦:公司罰鍰最低百萬起
華夏經緯網12月7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為遏止UBER違法經營,台“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天表示,納管、納税、納保,三方面都不會打折扣;賀陳旦也説,“修法”後會訂上下限額度,針對違法經營公司,罰鍰將從百萬元(新台幣,下同)起跳。
據報道,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賀陳旦列席,審查“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明定,未依“公路法”申請核准而經營者,將從現行處5萬元至15萬元,提高至10萬元以上至2500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鄭寶清質詢時指出,UBER把台灣當成“免税、免照、免責的大平台”,還聲稱已經與富邦產險合作,但富邦產險昨天卻特地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澄清,雙方仍在評估,還沒正式合作。
賀陳旦答詢時表示,UBER雖以網絡為名,但各種責任都應負起;至於罰鍰還有考慮餘地,對於司機個人部分罰鍰比較低,但若是公司則“要從百萬開始討論”。對台灣消費者和運輸業主管,“交通部”的基本立場就是“納管、納税、納保,三方面都不會打折扣”。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林繼國表示,目前沒有接獲UBER公司提供任何保單數據;日前“交通部”已行文給2家網絡平台業者,要求將UBER的APP下架,但目前沒有得到響應。